文档介绍: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图
申请、审批阶段:
程序一:
村民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需提交材料:1、危改户申请危改补助资金报告,要求村民小组、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2、危改户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危改户家庭类型证明材料,属五保户、低保户及残疾户的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并盖乡(镇)民政部门公章证明,属其它贫困户的需出具村委会、乡(镇)民政部门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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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二:
村委会接到申请,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将通过村民民主评议的危改名单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张榜公示15天(公示内容包括:危改户户主姓名、家庭类型、人口数、危房初评结果等),并采集公示照片。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村委会收集拟定危改户相关材料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需提交材料:1、程序一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2、危改名单公示在各村村务公开栏的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照片能清晰辨认,不能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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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三: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对危改户档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人员上门核实,并对房屋进行危险等级评定、采集危房照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危改办。【需提交材料:1、程序二提交的所有材料;2、《农村房屋安全评定报告》与《农村房屋危险性评定用表》,要求评定人员签字、评定单位即乡(镇)人民政府盖章;3、危房评定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能够反映危房特征点的照片两张以上,危房全景照片一张以上,同时全景照片必须有户主、评定人员正面肖像;4、《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要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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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四:
县危改办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材料后,分批次召开部门联审会议对危改户档案材料进行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危改户,县危改办对其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并将档案资料录入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同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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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五: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反馈的审批结果后,通知相关危改户与村委会,同时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并在各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审批结果张榜公示15天(公示内容包括:危改户户主姓名、家庭类型、人口数、危房评定等级、补助资金标准等)。【需提交材料:1、审批结果公示在各村村务公开栏的照片(纸质照片与电子文档),要求照片能清晰辨认,不能模糊;2、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危改户三方签订的《农村危房改造协议书》。】
建设、竣工验收阶段:
程序六:
危改户办理相关建房审批手续后开工建设,乡(镇)人民政府按要求根据危改建房进度分批次将补助资金拨付给危改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