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doc

上传人:QQ岚 2012/6/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江西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为引导工业园区进一步提高产业聚集水平和产业配套能力,培育壮大一批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生产要素集中、配套协作程度高的产业集群,省政府决定设立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如下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一)能够带动产业集聚的龙头企业。
    ;
    ,年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增值税1000万元以上,对产业发展支撑作用明显;
    ,产业集群年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以上、增值税4000万元以上。
    (二)有利于延长产业链的配套项目。
    ;
    ,年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增值税400万元以上;
    ,与核心骨干企业构成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配套比例达到80%以上。
    (三)利用特色资源进行深度加工的重点企业。
    、钨、稀土、钽铌、盐、陶瓷、多晶硅等特色资源进行深度加工,对同一资源的开发利用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企业年实现销售收入10亿元、增值税2000万元;
    ,延伸产品比上游产品增值50%以上,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全国同行业前列。
    (四)规划建设的产业基地。
    ;
    ,每户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2000万元以上;
    ,产业基地年销售收入占园区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60%以上,能够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块状经济”。
    二、扶持方式
    (一)信贷担保。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的扶持,采取政府出资为引导、产业关联企业共同入股的方式,组建产业集群会员式的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省级扶持资金给予10%的注册资本金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二)投资补助。对新扩建的龙头企业和重大配套项目,其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且法人自有资金超过总投资50%的,进行投资补助,每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并将补助资金作为股份投入,由园区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资产公司持股。
    (三)贷款贴息。产业基地内单个配套企业生产性固定资产投入超2000万,企业总数达10户以上,且基地配套设施基本完善,对产业基地给予贷款贴息,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400
万元,贴息时限按项目开工至建成投产计算,一般不超过2年。
    三、扶持目标
    每年集中扶持符合江西产业主攻方向的重点项目,通过五年的扶持,力争全省工业园区实现以下目标:
    ——每个工业园区初步形成1个初具规模、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
    ——形成10个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产业集群,20个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产业集群;
    ——形成25个年实现销售收入超30亿元的产业基地;
    ——形成30个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每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