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试点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绩效考核原则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分配机制,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坚持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真实反映工资绩效,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和改善基层卫生人员的工资待遇,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绩效考核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及其正式工作人员。
三、绩效考核内容
(一)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主要参考指标附后)。
:主要考核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数量、医疗质量和效率、诊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
:主要考核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和卫生执法监督等工作。
:主要考核政治思想建设、劳动纪律和人才培养、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要考核卫生服务社会效益,便民惠民措施落实、医德医风和服务群众满意度等。
:主要考核医疗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考核内容。
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际,即单位整体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分为基础性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考核两部分。基础性绩效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日常工作表现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奖励性绩效考核是在日常考核基础上,主要考核评价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重大贡献。具体内容如下:
、道德修养。
、技术水平。
、取得成绩和社会效益。
、组织纪律。
、医德医风。
四、绩效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方法和程序。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考核标准,每年末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问卷,随机谈话等方式,对所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年终考核,由当地政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级相关部门。
(市、区)考核结果进行复核,于次年2月底前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考核方法和程序。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具体制定,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三)其他各类人员考核方法和程序。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岗位不同特点,由所在单位实行分类考核。采取奖励性绩效考核与基础性绩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月进行考核。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可按月、季、年发放。
、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本人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