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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CFP税务案例.ppt

上传人:yixingmaoh 2018/3/1 文件大小:35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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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CFP税务案例.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组税务规划案例
问题(一):如何对沈先生的企业进行税务规划?
甲企业为制药厂,注册资本为80万元,2011年度账面实现利润50万元,沈志伟从甲企业领取工资50000元;乙企业为科技开发实业公司,注册资本为85万元,2011年度账面实现利润20万元,他从乙企业领取工资42000元;丙企业为商品流通企业,注册资本为160万元,2011年度账面实现利润25万元,他从该企业领取工资42000元。
分析
假设沈先生现三家企业均采用了个人独资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
50+5+20++25+=
应纳个人所得税:
(-×12)×35%-=
税后收益:
-=
筹划方案
,享受各自费用扣除标准以及税率的优惠。在税率方面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样的税率表。
甲企业保持个人工商户:
应纳个人所得税:
(500000+50000-3500*12)*35%-14750=163050
将乙企业变跟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应纳企业所得税: 200000*15%=30000
应缴纳红利所得税为:(200000-30000)×20%=34000
个人所得税与丙处获得额合并计算
将丙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选择小微企业标准: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250000×20%=50000
应缴纳红利所得税为:(250000-50000)×20%=40000
个人所得税
[(84000/12)*20%-555]*12=10140[注:生计费用由于在甲企业中已经扣除]
税后收益:1084000-163050-30000-34000-50000-40000-10140=756810
筹划后:
,,,较优于原方案.
筹划方案
正式工与非正式工收入税负比较分析:
假定工资为60000/年
1、非正式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一次性获取劳务报酬60000元):
60000*(1-20%)*30%-2000=12400元
2、正式工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月预发2500元):
前12个月不应缴个人所得税,剩余为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60000-2500*12=30000元,
(30000-(3500-2500))*10%-105=2795元
正式工比非正式工节税:12400-2795=9605元
原方案:通过正式工雇佣的方式,缴纳所得税较少。
方案一:将正式职工每月预发工资额提高到3500元,用足免税额
正式工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个月工资不应缴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60000-3500*12=18000元
考虑到时间价值,年终奖确定为18000元。
18000*3%=540元
比为筹划多节税:9605-540=9065元
筹划方案
方案二:按非正式职工每月领取5000元劳务报酬,
非正式工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税:
5000*(1-20%)*20%*12=9600元
比为筹划多节税:12400-9600=2800元
筹划后:
因此,将雇员转为正式工,按月发放3500工资,余款按年终奖发放最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