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织金县上坪寨乡中学
师
德
师
风
考
核
细
则
上坪寨乡中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教师的师德师风,激励教师在竞争的社会环境中,不断进取,尽职尽责,培养教师“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思想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特制订本考核细则。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员工(含保安、宿管员)
三、考核内容
本考核由学生考评和教师考评组成,综合折算。
(一)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细则(占60分)
为提高教师的职业职业道德,督查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及日常工作中的表现,使每位学生能公正、公平、准确的评价每一位教师,特制定学生对教师的评价细则:
1、以身作则,教书育人。
①.衣着不整、穿拖鞋、短裤进入课堂。
②.奇装异服,留怪异发型,说话带脏字,有损教师形象。
③.上课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开课堂。
2、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①.课内外不讽刺、挖苦学生,尊重学生自尊。
②.教育学生过程中不带刺激性、侮辱性语言。
③.热心帮助解决学生的日常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⑤.经常到学生住宿处了解学生生活和学理事。
①.平等、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偏袒学习成绩好的学生。
②.作业的批改、课外辅导做到一视同仁,不歧视差生。
4、教书育人,精心施教。
①.备课充分,教学环节齐全,课堂思路清晰。
②.作业适量,及时批改,认真总结。
5、关心集体,团结协作。
①.积极参与班集体活动,参与班级管理。
②.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课堂发生的问题能及时解决,不推委。
③.经常参加班会,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以上五条15款(另制定调查问卷),由学生根据教师平时的工作工作情况,公平、合理的给予教师评价打分。
(二)学校对教师的评价细则(满分为40分)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上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建立师德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织教师〔2009〕06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对教师主要从师德、教学能力及业绩、教学工作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三个主要方面进行考核,具体细则如下:
1、师德考核:
(1)热爱教育事业,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①.注重仪表,讲究文明,没有损坏教师形象的言行。
②.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值日职责。
③.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自觉学习新的教育理念。
(2)、关心学生,无体罚现象
①.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②.不擅自赶学生外出教室,不长时间罚站学生。
③.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
④.经常找学生谈心,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
⑤.无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3)、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①.不顶撞领导,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
②.教职工间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辱骂同事。
③.同志间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不勾心斗角。
(4)、遵守课堂教学纪律
①.上课时不接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