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沈阳市民政局2011年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
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祀服务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殡葬单位行风建设,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工作目标,依据民政部“行风建设月”活动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我市承办全国第十二届运动会提出的“抓环境、促提升”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宗旨,从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殡葬改革的角度出发,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的优质服务、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及省民政厅清明节暨“行风建设月”活动精神,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主题,建立协调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风建设月”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意识,发挥保障作用,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殡葬文化,引导文明祭祀,努力实现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为推动“抓环境、促提升”工作的深入开展,打造我市文明和谐的软环境做出贡献。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部门协调,实现规范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落实好市委宣传部、民政局、公安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清明期间殡葬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通知》,积极协调,争取配合,部门联动,针对辖区殡葬市场及群众关心的丧葬用品价格及服务收费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顿,对个别公墓流动销售墓地及虚假宣传欺骗群众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维护群众利益。
(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祭祀安全。牢固树立安全责任特别是消防安全意识,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的特点,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和突发事件应对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组织开展系统排查工作,认真查找不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加大安保资金投入,配齐消防器材,完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保证各项供电、消防、红外线报警、烟感报警、监控系统、应急疏散等设施完好。积极协调配合公安、消防、交管部门做好祭扫设施及周边的防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杜绝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业务工作,杜绝业务差错发生。
(三)创新服务方式,体现诚信为民。清明工作要把工作重点打在关注民生和便民、利民上,增加免费服务项目,给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免费服务用品,并将为群众提供的用品放在显著位置,标识清晰,让群众一到单位就能感受到今年清明节的新变化,感受到文明诚信和人性化服务的浓厚氛围。有条件的公墓可以考虑为特困群体服务,适当推出万元以下的“低价墓或特价墓”,要落实好服务公开和对群众的八项承诺,引导群众理性选择殡葬服务项目,执行好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杜绝搭车收费等行为,认真执行对特困群体的减免政策,切实发挥自身保障作用。
(四)加强行风建设,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完善服务反馈制度,继续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单、公开投诉电话、设置举报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持监督投诉渠道畅通,不断改进服务工作。各单位员工要做到“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务中要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典雅、行为规范、热情周到”。要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工作人员要做到业务熟练,对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