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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联系单”签证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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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联系单”签证办法.doc

上传人:xunlai783 2018/3/2 文件大小: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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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程“联系单”签证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基建工程“联系单”签证办法
为保证工程质量,公平、公正、合理地确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的变更,特制定以下签证办法:
一、工程量变更“联系单”的签证
1、签证依据为: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院提供的补充图纸、学院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会议纪要、院基建办和监理公司现场实测的有关工程量数据等。
2、此类“联系单”原则上不签证费用,待工程竣工后,根据竣工图、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确定的变更原则,施工单位提交决算报告,由审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及“联系单”内容进行审核调整。
3、工程量变更“联系单”的签证手续为:
施工单位要求变更的,施工单位签字(盖章),监理公司审查(盖章),院基建办驻工地负责人签字,基建办主任审核签字(盖章)。
如属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签发,监理公司审查(盖章),院基建办驻工地负责人签字,基建办主任审核签字(盖章)。
学院的“联系单”由院基建办驻工地负责人签发,监理公司审查(盖章),基建办主任审核签字(盖章)。
以上(2)项中属重大设计变更,除履行上述手续外(下同),院领导集体决策,(1)(3)项中因增加工程量引起的支出估价在5-10万元由分管院长审签,10万元(含)—50万元经分管院长审签后,由院长审签,50万元以上经院领导集体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二、材料价格(招标时列为暂定价或有关文件规定可调整价格的材料)的签证。
1、签证的依据:
(1)进行过单独招标的,按当时中标价为依据。
(2)未经过招标,或招标中未能明确价格的材料,经建设单位考察供货单位后,与施工方最后商定的材料价格作为依据。
(3)有关文件(图纸、规范、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指定品牌的材料,根据供货企业提供的报价,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甲方经实地调研后确定的价格。
(4)常规材料的市场行情价格,《杭州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筑工程造价信息》。
(5)乙方提供的材料进货合同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后确认的价格。
(6)上述(2)、(3)、(5)款的签证中应由有关方面提供购货发票及其他原始材料的复印件,有必要可查阅原件。
(7)结算审核时,审核程序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依据。
2、签证手续:
(1)施工单位提交签证单并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