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韶关市坪石发电厂有限公司(B厂)
职工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和依据:
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职工教育经费合理使用的管理目标,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的归口管理及控制、适用范围、使用规定、报销程序等管理过程,编制本管理制度;
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或引用了以下管理文件:
华电集团、华电国际有关规定
2 主题内容合适用范围:
本制度描述了与其它管理制度之间的关系;规定了职工教育经费管理业务中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规定了管理业务的内容、工作程序和规则以及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职工教育经费业务的管理工作。
3 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职工教育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费用的标准、编制年度预算及对其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财务资产部是职工教育经费的控制管理部门,负责费用的计提与报销。
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精打细算,让有限的资金在培训工作中发挥最大作用。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管理内容:
根据华电集团、华电国际的通知经公司批准参加的各类培训及定期学习所发生的费用。
公司《职工教育培训培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内容。
职工各类技术比武、现场培训、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岗位技能鉴定培训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职工审证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审证培训、各类技师培训、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等。
经公司研究同意参加脱产、半脱产学历教育及培训等人员学习期间发生的培训费、学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经公司批准外出举办或参加技术比武所发生的培训、参赛、住宿、场地占用等费用。
用于教育设施购置、维修维护发生的费用。
兼职教师讲课费。
公司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发生的命题、监考、阅卷等费用。
用于奖励职工培训先进单位及个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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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严格执行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外出培训及技术比武的人员需按规定填写《培训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送培,否则所发生费用
参训人员承担。职工外出培训,必须在教学地点住宿,教学地点不能住宿时须由教学单位出据书面证明方可外宿。
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培训,鉴定合格者,所发生的培训费、资料费、鉴定费、住宿费据实报销。鉴定不合格者,鉴定费自理。参加补考所需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单位提供学习时间,鉴定合格后报销鉴定费。
按照生产设备及物资供货合同规定,到厂家学习费用由厂方承担,所发生交通费、住宿费,按照公司财务规定由职工所在单位报销。
兼职教师讲课费
兼职教师讲课费应按技术职称划分,其标准为:公司领导70 元/课时、中层干部60元/课时、专工(主管)50元/课时、专工(主管)以下40元/课时。
讲课费的支取需填写《讲课费发放申请表》(见附表1),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填写讲课费发放单,履行财务规定的报销程序后支取。
职工培训所购置的培训教材、讲义印刷等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