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1、行政许可流程图
2、行政处罚流程图
3、行政强制流程图
附件1:行政许可基本流程图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局
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行政许可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20天承诺期限:20天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科办理地点:区办证中心交通窗口
服务电话:88837231 监督投诉电话:88881229
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邮寄申请
窗口直接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审查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决定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颁发许可证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局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20天承诺期限:20天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科办理地点:区办证中心交通窗口
服务电话:88837231 监督投诉电话:88881229
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应提供的基本材料
邮寄申请
窗口直接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审查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决定
依法当场或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颁发许可证
台州市椒江区交通局
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交通建设工程施工许可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施工图纸设计文件批复;
2、建设投资审价、审计资料;
3、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4、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名单、合同价情况;
5、应当报备的资格预审报告、招标文件和评标报告;
6、已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材料;
7、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
8、交通工程开工报告。
二、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许可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竣工报告;
2、试运行报告;
3、竣工决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4、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5、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或者准许使用意见。
台州市椒江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流程图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20天承诺期限:20天
办理部门:行政审批科办理地点:区办证中心交通窗口
服务电话:88836725 监督投诉电话:88226420
申请人申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邮寄申请
窗口直接申请
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材料包括车辆资料、身份证件、驾驶人员资料、申请书等)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