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金融监管的障碍与革新
摘要:现行的监管体系存在体制性、功能性、机制性、制度性等诸多障碍,必须ssbbww. c om改革体制,规范监管内容,改进监管方式,改革用人机制,完善监管体系。
近年来,各级人民银行在依法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大胆有益的探索。但是dddTt,由于. com受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监管效果难以进一步提高。本文拟就目前金融监管的障碍及其改革措施谈些浅见。
一、监管障碍
(一)体制性障碍。机构设置和权限分割制约着监管效果:。现行的央行监管体系为分支机构分层次设置职能部门。这样基层监管部门不仅力量薄弱,与其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而且受同级各类行政干预和制约较为严重,不能真正独立地完成对其辖区内金融企业的稽核监督,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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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更谈不上依法处理8tTt8,从而影响了基层央行职能的正常发挥。。虽然人民银行监管部门具有对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能,但同时ssbbww. com又与其他部门处于平等的地位,且直接受所在单位党政的领导,这就决定了监管工作只能依附于所在单位的党政领导,只能对本单位行长负责,无法超脱于本地区、金融行业和人民银行自身开展工作,受政治、人情等诸多因素的干扰,增加. com了监管难度,限制了监管职权的行使,甚至使监管流于形式。。正由于. com监管部门是作为dddtt一个内设部门来行使职能的,受制于本单位领导,由于. com多种因素的影响,造成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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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得不到及时正确处理8tTt8,屡查屡犯的情况8 tt t 8. com相当普遍,甚至隐瞒不报,直至爆发区域
性的金融风波,使监管工作的权威性大打折扣。
的协调性和灵活性。银行、证券、保险三业监管协调、配合不够,影响了监管效果的发挥。证监会目前只在各省会城市及其他个别城市建立了派出机构,其监管资源状况只能满足于对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和持续营业机构的非现场监测,还无力顾及到对其监管对象经营合规性、风险性的检查与评估;保监会在全国各地的派出机构则更少。随着保险、证券的业务逐步跨区域
拓展和交叉延伸,竞争日趋激烈,但由于. com授权所限,基层人民银行对其无权进行监管,造成保险、证券各自为政,上级有权部门监管不到位,基层央行有责无权,分业管理形同虚设,形成辖区内监管上的真空。同时ssbbww. com邮政部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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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与储蓄混业经营的政策,借口邮政业务不属于金融业务,不应接受并逃避人民银行监管,形成人行监管部门实施监管中的邮政局难点。特别是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约束,使得对违规邮政储蓄机构的处理8tTt8只能“对事不对人”,效果不理想。
(二)功能性障碍。中央银行没有形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涵盖从市场准入到退出的一套完整的监管内容和体系,主要表现在dd dtt. com:。目前,对危机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仍主要采取撤销(关闭)这一行政方式,而尚未建立顺利退出的市场配套机制,结果使各级政府和中央银行为此投入大量的救助和处置资金。、连续性、规范性的监管。目前金融监管还没有真正实现规范化、系统化和持续性监管,金融监管存在一定
上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分散性。、完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