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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织方案
一、人员范围
全省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活动项目
第九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内容分为“电脑作品评选”(简称“评选类项目”)和“电脑机器人竞赛”(简称“竞赛类项目”)。
根据不同学段中小学生的特点,“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学段设置评选类项目和竞赛类项目。
三、“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及评比办法
(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二)相关要求
1、活动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参照“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可从江西电教馆门户网站首页“电教活动栏目”内下载)。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2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4、参赛作品资格审定
(1)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将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3)严格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获奖资格;
(4)已正式出版的作品(产品),已在有关网站或媒体上刊登的作品、已在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活动中获得一、二等以上奖项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三)作品评比
1、评比办法
(1)赛区评比。全省参赛作品按11个设区市分设11个赛区进行评比,评比工作由各设区市电教馆负责组织和安排。
①小组评审。各赛区聘请专家按评选项目分组根据通知要求和《第九届江西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作品评审表》(附表1)对作品进行逐一评审,评审后由高分到低分拟定本组入闱作品。
②大组评审。对小组推荐的入闱作品进行大组评审。专家集中对各组入闱作品进行集体评议,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计算该作品的平均得分,按此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作品。
③面试。大组评审确定的面试作品经评审专家面试,符合本方案第三条中“作品制作”、“参赛作品资格审定”等相关要求的,分组别不分项目类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综合排名,按获奖名额,确定各组别的上报作品。
(2)省级审核、确认等级。各赛区比赛结果上报省电教馆审核确认并在省电教馆网站公示后,颁发获奖证书。
省级示范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该项活动。
2、作品报送
(1)各设区市电教馆于2010年3月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赛作品总名单(附表2、含电子文档)和参赛作品(由各设区市集中组织刻录)报送省电教馆。
(2)赛区评比结束后,各赛区须按本赛区获奖名额100%的数量确定选送作品(根据作品评审的综合排名确定),于3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上报省电教馆,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①组织“活动”工作情况小结(1000字以内);
②作品评审表(附表1);
③市级选送作品名单(附表3);
④有作者签名的“选送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4);
⑤选送作品光盘(由各设区市集中组织刻录,一式两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0年第九届中小学电脑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子报刊、电子期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五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参赛作品”、“源文件”、“选送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作者照片”(2寸彩色免冠数码照),每个文件夹内含相应的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注:①③④项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
(3)各赛区的选送作品将于2009年3月在江西省电教馆网站()上公示一周。
3、作品使用
各地选送的获奖作品将长期放在“江西省电教馆门户网站”上,供广大中小学师生学习、观摩。部分优秀作品,将编辑、加工后制作成活动相关指导学习材料(光盘),供广大中小学师生交流学习。
四、“竞赛类项目”项目分类、竞赛规则及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