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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劳动合同2025最新版1
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职工人数: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首席代表: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举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同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其次条 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需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条 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同等协商机制,形成定期实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标准进行同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状况进行监督与协调。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进行同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需遵循相互敬重、同等协商、诚恳守信、公允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酬劳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其次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六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
行状况。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肯定的工作为期限。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样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第九条 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三章 劳动酬劳
第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安排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依据“按劳安排、效率优先、兼顾公允”的原则及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状况,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或托付银行代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供应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 职工工资中除按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同等协商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安排制度、安排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用人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依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增资要求,用人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缘由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供应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须要不能实施以上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或工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
第十六条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的职工,用人单位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方法支配职工休息。
第十七条 确因生产经营须要,经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会协商后,可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别缘由须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第十八条 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状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工会帮助用人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其次十条 用人单位应创建条件,为职工供应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用人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实施方法,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实施。
其次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会帮助用人单位合理支配运用,用人单位工会应当帮助用人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其次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交通、膳食等条件,供应其他与用人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其次十三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给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
第六章 劳动平安卫生
其次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依据安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平安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
其次十五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平安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对此提出看法和进行监督。
其次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特别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需进行特地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工会发觉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觉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平安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急现场。
其次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依据季节改变,实行详细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别状况下,用人单位工会应建议用人单位削减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予以考虑。
其次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爱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的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
其次十九条 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有责任教化职工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化和组织职工接受平安技术培训和管理,用人单位工会应支持用人单位对危及用人单位和职工平安的行为进行惩处。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别爱护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爱护政策。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禁止支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别爱护。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 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教化培训制度,每年依据生产经营发展须要,制定职工实施职业教化和职业技能培训安排。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接着教化及转岗教化和培训安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_______%提取职工教化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化和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帮助并监督职工教化和培训经费的合理支配运用,用人单位应按年度向用人单位工会通报职工教化和培训经费的运用状况。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工会应组织或帮助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学问的教化,激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养。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赐予肯定的嘉奖和补贴。
第九章 奖惩
第四十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通过同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果的职工赐予荣誉和物质嘉奖。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对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状况赐予指责教化,开具过失单或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第四十四条 赐予职工处分的,必需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用人单位行政会议集体探讨并征求用人单位工会看法,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确定书,由本人签收。赐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需事先将理由通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工会认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探讨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探讨用人单位工会看法,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会。
第四十五条 赐予职工经济惩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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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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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须按集体协商程序进行。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终止:
、解散的;
;
,一方不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
第四十八条 集体合同双方依法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应当自解除、终止集体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