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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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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8/3/6 文件大小:7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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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法学博士论文的“骨髓”和“皮囊”
——兼论我国法学研究之流弊
作者:刘南平
引子[1]
这是一篇迟来的文稿。相信本文的观点会受到我国法学界同仁的非议甚至责难。
说它迟来,是因为本文中的基本观点早在10年前就已成形。那时,笔者正在美国耶鲁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的撰写已是一年有半。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大致底定,几个章节(包括导言)早已草就。总之,对论文写什么,怎么写已胸有成竹。在一次与论文主导教授的见面中,[2]笔者同时呈上拟好的几个章节,主导教授却有意识地单独抽出导言部份阅读起来。他看得很快,似乎在寻找什么。阅后,他认真地说道:“不行。这篇论文没有命题(thesis)”。我当时被他这句话给蒙住了!心想,这老头儿真会捉弄人。我随他做论文研究已一年有半,而且保持着经常的联系,他为什么忽然这个时候提出这个问题,这是不是在为难我。埋怨归埋怨,但心里很清楚:主导教授通不过,一切都免谈。于是乎,我们就什么是命题,怎样有可能寻到一个通得过的命题讨论了好半天。这其间,我争辩道,在中国做博士论文是不要求有命题的。他也毫不客气地回答说:“对不起,这个地方(指耶鲁法学院)要。”
其实,这只是教授的一时气话而已。法学博士论文应该有“命题”在西方是一项普遍性的要求。为了求证这一点,笔者参阅了一些欧洲出版的书籍,其中一部文献直截了当地指出:“博士论文必须具有一个命题”。[3]这也就印证了耶鲁法学院的这位教授并非对笔者提出了过分的要求,也并非是他的独创,而是西方对具有博士水准论文的一项最基本的评判要素。[4]
这番讨论使笔者深受启发,开始明确学术研究的真正意义。具体落实到博士论文上来讲,笔者总算弄清楚了“命题”是个什么东西。如是乎,接下来的事就是我的了。说起来惭愧,为了这个“东西”,我冥思苦索,茶饭不香。读者或许不相信,足足费了我近一个月的时间,才算找到了这个“东西”。[5]这其中的精神折磨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感受得到。当时我就想,这段经历一定要记录下来,以便与国内的同仁分享。
谁知道这一拖就是整整十年。而且,如果不是清华大学法学院邀请笔者就法学的研究对学生们作一次讲演,恐怕这篇文稿的面世还会拖下去。[6]讲演中同学们的反映极其热烈。我们一起对研究生的论文标准,特别是对法学博士论文的标准,以及目前我国法学研究的一般现状展开了推心置腹的探讨。受同学们的鼓励,当然也是为了一了十年前的心愿,笔者释然在文本中对这些问题提出看法,以期引起学界前辈与其他同仁,特别是在读的博士研究生的兴趣和探讨。
说这篇论文会遭到非议和责难,是因为本文旨在破除流行至今的法学博士论文的思维积****并试图建立一套全新的研究方式。[7]换句话说,本文中的观点一旦被采纳实施,或许会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现行法学博士论文的研究和撰写模式,从而也可能会间接地影响我国法学研究的一般方法。这似乎是一件非同小可之事,因为任何西方的“舶来品”最初都难逃中国传统****惯的抵制,只有哪些所谓符合中国国情的东西才最终被认可和接受。笔者对此已有心理准备。总而言之,本文的观点是否符合国情,只有仁智互见了。
一、什么是命题?
命题就是本文题目中所说的“骨髓”。简单地讲,它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general issue)或基本观点(general position)。[8]较远些的例子可举出16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改革运动中,其领袖人物马丁、路德在维登堡教堂大门上提出的95项信条(theses),以便反对罗马教会的统治。[9]手边的例子莫过于这篇论文所包含的命题:法学博士论文应该具有
“骨髓”和“皮囊”。[10]换句话说,一篇法学博士论文的全部内容必须是围绕着一个基本观点而展开的,否则它就不是一篇地道的博士论文,而更象一本冠以博士论文之名的教科书而已。我们知道,教科书是不需要有中心论点的,它通常只是一门学科里相关内容的堆砌,如同一座门窗屋檐具备、千篇一律的楼房。[11]当然,如果能将这楼房搭出一个独具匠心的创意来,就该另当别论了。[12]为了对这一区分有更清楚地认识,笔者想就以下几个方面作进一步阐明。
(一)博士论文是著书立说吗?
毫无疑问,每一位博士生苦熬三年(在西方有时甚至需要七八年),当然期望其辛勤劳动的成果能公开面世,以此受到学术界更广泛的批评和认可。如果其论文中的基本观点具有令人信服的论证,或者论文中提出了重要学术问题并获得了开拓性的探索,那么,这样的博士论文就应该具有“原创性”。从这个意义上说,撰写博士论文就是在著书立说。
实际上,目前我国博士论文做完之后,将它变成书似乎并不是一件难事。但如果从西方的标准看,这博士论文里是否有“说”就难说了。更准确地讲,这些博士论文是“说”太多,以致于弄不清楚他(她)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