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信息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在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账户(资金账号:;户名:。以下统称委托账户。)内的资产进行资产管理(资产信息略)。
2、甲、乙双方同意此项委托期限为个月,委托授权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甲方保证委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及合法性,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甲方在委托期间单方面提前中止委托协议时,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5、如遇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及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本协议继续执行,甲、乙双方应及时无条件终止协议,不得异议。
6、协议期间,如国家(包括地方政府)有关权力部门依法律程序对委托账户上的证券或资金采取查封、冻结、强制划转等措施,其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7、本协议附件三《特别授权委托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收益
1、资金余额收益的计算标准:《初始委托股票数量》和委托期满交接时的《除权配送后股票数量》比例相一致后,减去《委托期内发放的红利》,再减去《初始委托时的资金》,等于资金余额收益(详细情况见附件一特别说明)。
2、甲、乙双方约定的考核标准是账户资金余额的增减,而不是账户总市值的增减。即乙方不对标的股票的价格和涨跌负责,也不对账户整体总市值的盈亏情况负责,只对账户的资金余额收益负责。对于个股配股、送股、缩股等情况,以相应比例除权计算后为准。
3、乙方只对甲方所指定的股票进行操作买卖,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4、委托管理期内上市公司所发放的股息、红利,归甲方所有,在计算收益时予以扣除。
5、委托管理期未满,但管理期内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见附件一特别说明,后同)超过20%时,此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分成,分成为收益的___%。
6、委托管理期已满,甲方应按照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盈亏比例支付分成,分成为收益的___%。
7、委托管理期内,每月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大于
3%时,甲方应按5‰向乙方支付月度管理费,管理费将在日后结算的收益分成中给予扣除,甲方不会为此多付费用。
三、亏损
1、委托管理期未满,管理期内委托账户《资金余额收益》为负,并且额度超过3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乙方承担亏损部分的___%。由于总市值或股票的盈亏由于和乙方无关,故不在责任范围之内。
2、委托管理期满时,《资金余额收益》为负数的,乙方自愿承担亏损的___%。由于总市值或股票的盈亏由于和乙方无关,故不在责任范围之内。
三、安全
1、基于资金安全需要,甲方所使用的“银证转账”系统的密码和股票资金账号的密码应设置为不同密码,并且甲方应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告之乙方(工作人员)资金股票账号相绑定的银行账号,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甲方若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则视为违约,并自动解除委托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1)严重干扰或影响乙方的操作;
(2)自己登陆资金账户买卖股票;
(3)修改股票资金账户的密码;
(4)单方面划转委托账户内资金。
3、乙方有义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操作情况,甲方可随时抽查上述
账户操作情况,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操作和投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