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特区移民机构审查批准
结清个人补偿补助等费,交回个人补偿手册
经验
收合
格
拆房、砍树、迁坟、交土地、搬迁
库底清理
调地建房
填写安置申请审批表
后靠安置
入户
调地
购建
房、
子女
入学
及其
他手
续
手
续
办
理
实施
搬迁
到安置点村、乡盖章
到迁出地村委会盖章
填写集中安置审批表
近迁
签订协议并经司法公证,领取部分补偿补助费
报乡、特区移民机构审批
到接收地
村、乡、县盖章
到迁出地村、乡盖章
填
写安置申请
审批表
自谋
职业
投亲
靠友
分散
插迁
集中
安置
建设项目移民搬迁安置办事流程图远
迁
涉及农户配合实
物指标调查,签
字认可
签订有关协议后,非移民户全额领取个人补偿补助费,移民户领取个人补偿手册和部分补偿费
移民户填报安置意愿调查表
移民户现场考察落实安置地点,签订搬迁安置意向协议
北盘江光照水电站移民政策
宣传提纲
贵州省移民开发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
前言
北盘江光照水电站是国家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贵州省第二批“四水六火”重点电源建设项目,也是贵州省重点水电开发项目。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库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库区广大移民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电站建设,为实现电站大江截流作出了贡献,为电站2007年下闸蓄水奠定了基础。
《北盘江光照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库淹没处理及工程永久占地报告(重编)》于2003年10月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通过。为维护移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移民实际困难、保持库区社会稳定,2006年8月,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有关规定,贵州省移民开发办对光照水电站建设征地和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进行了调整。2006年12月8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6〕2750号文批复了该概算调整成果。调整后的补偿投资概算提高了征地补偿和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补助标准,适当扩大了补偿补助范围,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调概成果,使库区、安置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移民工作者及广大移民群众全面了解各项补偿政策、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我们编写了《北盘江光照水电站移民政策宣传提纲》。
一、光照水电站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重要意义
光照水电站坝址位于贵州省关岭县、晴隆县交界的北盘江中游,是北盘江干流最大的水电站,为北盘江毛口以下梯级水电站的“龙头”。光照水电站是我省“十五”计划中的重点水电开发建设项目,电站能否按期蓄水和投产发电,直接关系到我省西部大开发和“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光照水电站的建设,不仅能缓解华南地区能源紧张局势,提高下游防洪标准,对下游电站起到重要的水量调节功能,还能带动库区及周边地区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区域经济繁荣和移民脱贫致富带来良好机遇。
光照水电站移民补偿政策和投资概算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是贯彻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坚持实事求是精神的重要体现,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移民群众的深切关怀,是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干部和广大移民一定要正确理解国家政策,一定要识大体,顾大局,为了国家的全局和长远利益,积极配合政府做好搬迁安置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保持移民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完善移民安置补偿政策,维护移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移民生活保障能力,确保移民顺利搬迁安置和库区社会稳定,为光照水电站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基本原则
本次补偿标准调整在库区各县(特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第471号令)的规定和省委常委会议纪要〔2006〕第14号及省政府有关批示意见精神,参照国家发改委审查批准的龙滩水电站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原则,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了补充调整。
二、光照水电站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的具体内容
(四)土地补偿补助标准
耕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以其年产值的16倍计列(其中土地补偿费为10倍,安置补助费为6倍),其他地类的补偿标准采用库区各县的平均水平,经调整后的各类土地补偿补助标准详见表一。
表一光照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单价对照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可研阶段单价
概算调整单价
备注
一
1、耕地
(1)水田
元/亩
1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