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上电转债”事件
基金专业投资能力遭遇“上电转债”事件挑战风波,由于监管部门的遮掩而更受关注。
(一)五只基金犯低级错误
据悉,“涉案”的五只基金分别是华安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华安宝利、南方基金公司旗下南方避险与南方高增,以及泰达荷银旗下泰达荷银效率优选和泰达荷银风险预算。
“上电转债”风波起自今年9月。当时有报道称,监管部门已向基金公司发文确定,三家基金公司旗下的五只基金在8月中旬因未能及时转股或卖出所持有的上电转债而被上市公司强制赎回,直接造成了2200万元的损失,这部分损失由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弥补。
报道见诸报端后,在广大基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基民们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公布这三家犯低级错误的基金公司的名单。
(二)相关责任人已受重罚
南方基金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公司旗下相关基金所持上电转债未能按期操作系一个工作失误。公司已于上电转债赎回日当日(8月15日)以风险准备金弥补了全部损失。补偿方案以持有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即公司用风险准备金按上电转债赎回登记日(8月14日)收盘价全额弥补。上述方案对基金净值没有造成实际影响,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受到损失。
公司称,继“上电转债”事件之后,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以强化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进一步完善预警提示系统,形成自动控制与人员控制双保险;公司已经严肃处理了相关当事人,给予了当事人行政和经济处罚。
泰达荷银基金公司昨天也表示,公司旗下相关基金的确发生了未能及时将所持有的上海电力可转债进行操作的事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泰达荷银已于去年开始从公司经营收入中定期提取风险保证金,以防范风险。在上述事件发生的当日(8月15日),泰达荷银基金公司立即进行了相关处理,以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弥补了由于操作不当给持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公司用风险准备金按上电转债赎回登记日(8月14日)收盘价全额弥补。
泰达荷银基金公司称,事件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根据董事会的决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
(三)季报、年报可见实情
没有及时披露的原因有两点:第一,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采取了主动措施,进行了相关处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受到任何损失;第二,按照基金风险准备金的有关信息披露规定,如果风险准备金动用不超过一定比例,基金公司无需进行临时披露。
对于几家公司是否以及将在何时对上电转债事件进行信息披露的问题,南方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南方基金公司将在年报中对上电转债有关事项进行信息披露;而泰达荷银有关人士则表示,公司会按照相关规定和既定的计划,在将于不久公布的季报中予以披露。
(四)分析
无论是基金业“老鼠仓”事件爆出后,还是在本次上电转债门事件被揭发后,记者都从未在相关基金公司的答复中,看到任何有关表示歉意的内容。
在每次错误之后,几乎所有公司都声称,“公司始终坚持把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则”,“保证了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然而,犯错误本身,给投资者利益带来了潜在的危险,有谁为曾把持有人放在潜在风险中道过歉?犯错误之后,一句已经及时改正了,就能把曾经发生的错误全部抹消?
每个错误发生的背后,可能都有很多客观原因,在错误发生后,及时道歉而不是急于为错误找理由,似乎更容易赢得人们的谅解。然而,基民要再一次失望了。
对于这些马上纠错但却不愿意立刻站出来道歉的公司,假使以非君子之心度其心态,无非是不愿意承担自己犯错误的代价,担心公司自身利益受损。
正如一位基民在网上所述:“犯错的基金公司及时如实公布才能占据主动,等到基民从别的渠道知道了事情的真相,相关公司就被动了,风险反而更大。”
从2006年开始,基金业的光环越来越耀眼。然而,在光环背后,能不能稍微走慢点调整下步伐再前行,能不能学会真心把持有人放着首位后,再考虑自身发展。
希望下一次或者就这一次,能有基金公司有勇气坦然接受错误的代价,真诚地向持有人表示道歉
二、中国石油发招股意向书
2007年10月22日,中国石油发布《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宣布启动招股计划。内地股民将迎来继建设银行、中国神华之后的又一份“蓝筹大餐”。
(一)业内强者实至名归
在我国油气生产销售领域占主导地位的中国石油是我国销售收入最大的公司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在由全球能源领域权威机构“普氏能源”发布的“2006年全球能源企业50强”中,中国石油名列第六位,连续五年居亚太区第一位;在由美国《石油情报周刊》公布的“2005年世界最大50家石油公司”中综合排名第七位;在由《商业周刊》公布的2006年度“《商业周刊》亚洲50强”企业中排名第一位;并当选《亚洲金融》杂志公布的
“2006年亚洲最盈利公司(第一名)”。
招股书显示,中国石油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