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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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报告
2006年第6期(总第6期)
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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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立法政策研究
(内容摘要)
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正常现象。由于现行的征地制度存在重大缺陷,以及对失地农民保障制度的严重缺失,使得失地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成为既失地又失业的困难群体。解决好当前失地农民问题,是我省体现富民优先、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对建立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政策法律依据、实践探索和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几个方面的深入分析,认为我省全面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具备条件。
在对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研究基础上,本文确立了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总体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和“以土地换保障”的思路,采用个人和政府共同出资的方法,建立起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以政府为主导的,与城镇社会保障既有区别又相衔接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并对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中的八个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证,形成了我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法律框架。
《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报告》
2006年第6期(总第6期)
编辑说明: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在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2005年度开始,紧紧围绕本省加快实施“两个率先”,促进和谐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等方面涉及的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以向社会公开招标研究课题的形式,组织专家学者及实践部门的同志进行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研究,为法治江苏建设提供理论和智力上的支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005年度招标研究的课题有:行政听证制度研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研究、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长三角区域投资法制环境建设的研究、我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立法政策研究、行政复议法修改问题研究共6项,分别由7个课题组承担研究任务,经一年调研,并由专家评审通过,现已结项。课题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数据为内部资料,观点代表课题组主持人及成员对该课题的认识,难免有一定的局限性,恳请领导对课题研究项目作出指示,以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们的研究工作。
《政府法制课题研究报告编委会》
2006年11月8日
编委会主任:孙如林
编委会副主任:张耀东高建新沈秋潮邵伟明
课题评审专家:刘旺洪李友根刘小冰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27号省政府综合楼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396518
传真:025-83396447 联系人:司徒苏蓉
印刷:省政府办公厅文印中心
印刷日期:2006年11月8日
我省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立法政策研究
课题主持人: 张洪甫
课题组成员: 邵伟明顾迅建王国臣林颢
一、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必要性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
1、失地农民的数量。
我国目前正处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伴随这一进程,大量的农业用地转化为非农用地,大批农民变成了失地农民。据统计,从1990年到2002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达4736万亩。因这些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郊和人多地少的经济较发达地区,,,依此推算,13年来全国共有6630万农业人口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
常进雄:《土地能否换回失地农民的保障》,《中国农村经济》2004年第5期。
按照目前城市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速度,我国今后每年建设用地需要250万亩到300万亩。如果按照城郊农民人均1亩耕地推算,就意味着每年大致又有250万到300的农民失去土地。按照《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间占用耕地将超过5450万亩,这就意味着我国失地农民的队伍还将继续庞大。
上述非农建设使用土地数量,仅指依法使用的耕地,不包括违法占用的耕地。为了保护耕地,中央政府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但地方政府违规征占土地屡禁不止。据卫星遥感资料,违规用地数量一般占依法用地总量的20%-30%以上。如果违规用地得不到控制,失地农民还要大大增加。
浙江省的城市化水平相对较高,%提高到2003年的53%。而浙江省城市化的推进却是以大量农民贡献土地为代价的。据统计资料显示:浙江省“八五”,,“九五”,,比“八五”,增长了66%。每年土地的征用量更是逐年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