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临安市2006年度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证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全面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省、市环境污染整治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临安市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方案》(临政办〔2005〕18号)和《杭州市2006年度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现将我市2006年度环境污染整治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万加连
联系人:巩兵
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全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二、重点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万加连
联系人:金辉钱卫敏
依据《杭州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规范(试行)》。
3月底前下达排放口规范化(含清下水)整治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一)。
8月底前完成排放口规范化(含清下水)整治工作。
10月底前完成排放口规范化(含清下水)整治验收工作。
三、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万加连
联系人:金辉钱卫敏
依据《杭州市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控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杭州市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月底前下达在线监测(监控)的企业名单(见附件二)。
5月底前上报在线监测(监控)的实施方案。
8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监控)的土建、安装和调试工作。
10月底前完成在线监测(监控)的验收和联网工作。
四、锦溪重点监管区域摘帽工程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潘林荣
联系人:巩兵
依据“811环境整治行动方案”、“1278”工程。
3月20日前编制完成锦溪重点监管区域摘帽工作方案。
3月25日前完成锦溪沿线污染源的调查工作。
3月底前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不能稳定全面达标和不能达标的纳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
4月初至11月底前,督促限期治理企业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度,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12月底前,各限期治理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业、关闭。
五、限期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万加连
联系人:金辉巩兵
依据《杭州市工业污染源限期治理实施办法》、《杭州市环境保护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3月20日前提出排放不能达标、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或清污合流的企业名单。
3月底前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不能稳定全面达标或清污合流的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任务。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见附件三和表四)。
4月底前,所有限期治理单位上报限期治理方案。
8月底前,所有限期治理单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土建工作。
9月底前,所有限期治理单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安装工作。
10月底前,所有限期治理单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调试工作。
11月底前,所有限期治理单位完成污染治理设施的验收工作。
六、烟尘控制区和“一部三沿”烟尘控制区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张鸿华
联系人:邵庆
6月底前完成欧锦热电和恒康热电等35吨以上(含)燃煤锅炉的脱硫除尘工程(%为基准,脱硫率在70%以上)。
开展工艺废气的达标治理工作,年内完成3家以上企业工艺废气的达标治理工作。
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烟尘控制区和“一部三沿”烟尘控制区整治工作。
七、印刷线路板行业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万加连
联系人:金辉
依据“811环境整治行动方案”、“1278”工程。
3月15日前完成全市印刷线路板行业的污染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报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
3月20日前根据印刷线路板企业的生产规模、污染现状、环境敏感性等因素,确定2006年度印刷线路板行业整治企业名单。
3月底前根据已确定的印刷线路板行业整治企业名单下达治理任务。对2004年12底以前审批的企业由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见附件三);对2005年1月1日以后审批的企业由市环保局下达限期验收通知(见附件五)。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业或关闭。
八、节能灯行业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领导:张鸿华
联系人:邵庆
3月底前制定全市节能灯行业整治计划并提出2006年工作计划。
3月10日前,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重点整治3家节能灯企业(见附件六)。
10月底前,完成节能灯行业整治2006年度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责令停业或关闭。
九、放射性同位素和危险化学品监管(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领导:万加连
联系人:巩兵
5月底前督促相关单位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6月后对无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按相应的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