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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绵 阳 市 委 组 织 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改进和优化人员结构,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 原人事部第6号令) 和《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 绵人发〔 〕18号) , 经市委、 市政府同意, 我市40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 ) 。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 一) 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 二) 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 非在职人员( 包括 应届高校毕业生) 。
二、 招聘条件
( 一) 基本条件
,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品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 体检合格, 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 二) 具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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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附表2、 3、 4各岗位要求。
: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普通班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事) 部门审批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 其它人员30周岁以下。单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表2、 3、 4;
: 见附表2、 3、 4。
。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 即 2月8日) 。
( 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报考:
;
;
;
;
;
、 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三、 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四、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招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 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网上缴费三个程序, 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 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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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 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按照管理权限) , 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负责, 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管理权限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 一) 网上填报信息
2月1日— 2月8日( 截止时间为 2月8日12:00) , 填报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报考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 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对象、 范围、 条件、 报名程序、 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对《绵阳市 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列招聘条件无法准确把握的, 请联系招聘单位后填报( 联系电话、 具体地址见附表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不能用新、 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经过注册( 请务必记住个人帐号和密码) , 如实、 准确填写《绵阳市 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并上传相片, 相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文件为JPG格式, 大小在10K至30K之间, 艺术照、 大头贴、 侧脸照、 模糊照不合格。报考者在填报基本信息前须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 准确无误, 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且调查属实的, 招聘主管部门将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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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现场报名、 资格审核时间为 2月1日— 2月8日( 每日9:00—12:00、 13:00—17:00, 星期六、 星期日请先电话联系) , 现场报名、 资格初审地点为招聘单位。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 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打印的《绵阳市 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两份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种证书, 包括身份证( 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 、 毕业证( 不含临时毕业证、 学历证明、 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在读证明, 且必须于 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 、 学位证( 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 应届毕业生必须于 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 、 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 手续( 如单位要求的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 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 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关于本人从事工作及年限的证明; 本公告同意以相关专业条件报考的, 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设置表) 。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 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 本市辖区内达到服务期限的公务员、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 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 终止) 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 中小学教师报考, 须征得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 委培生、 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委培、 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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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国家有其它特殊规定的, 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证书或材料必须为原件( 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 。资格审核经过情况请报考者于 2月11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 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查询。
( 三) 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 须于 2月12日— 2月1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 〕237号文件规定, 公共科目考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两科共计100元)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 姓名于 2月16日— 2月17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 仔细阅读考场规则, 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 于 2月13日( 截止时间为下午17:00) 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大厅( 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 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 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经过后, 考生免缴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 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原件和复印件) ;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 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
1、 报考者必须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缴费、 打印准考证所有操作, 否则, 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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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考者在招聘期间( 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除外) 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 否则因通讯问题( 如报考者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 欠费停机等) 联系不上的, 后果自负。
五、 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40%( 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60%; 管理岗位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考试成绩×60%( 含政策性加分)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 一) 公共科目考试
, 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两科, 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业务技能》×成绩60%。所有岗位都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业务技能》考试按招聘岗位分为教育专业技术岗位、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 其它岗位四种类型。考试内容为:
教育专业技术岗位: 《教育学基础知识》;
医务专业技术岗位: 《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专业技术岗位: 《护理基础知识》;
其它岗位: 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3。
达不到比例要求的, 相近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 经审批后可合并招聘; 个别紧缺专业和招聘人数较多、 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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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除上述情况外, 其余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
调剂、 调减、 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情况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2月18日( 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科目考试资格。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 ”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截止报名时, 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 按照省委组织部、 原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川人发〔 〕16号) 文件规定加分。
参加我省”一村( 社区) 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志愿者, 截止报名时, 服务期满, 考核合格的, 按照《关于大学生村( 社区) 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组通〔 〕4号) 文件规定加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 不累加, 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公共科目成绩( 指按比例折合后的公共科目成绩) 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凡已享受过加分或定向招考政策, 并被机关、 事业单位录( 聘) 用的志愿者, 不再享受上述加分优惠条件。凡符合上述加分优惠条件的报考人员, 必须于 2月20日— 2月21日( 每日9:00—12: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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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 , 将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 团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教育局出具的关于服务年限、 服务单位、 服务期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南河路26号501室) 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备、 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 不予受理, 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 2月22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凡不符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 可向市纪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对举报拟加分人员弄虚作假的, 一经查实,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 按照公共科目考试成绩( 含加分) 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人员, 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为: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 不含1:10) 的, 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3;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 不含1:20) 的, 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4;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 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为1: 5。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 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 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上述专业科目考试人员比例, 以减轻专业科目考试工作量。
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 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 其公共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其它达到1:3及以上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专业科目考试人员的最低公共科目成绩( 不含政策性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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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加分) 和是否进入专业科目考试的情况请报考者于 3月5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 按照网站提示操作步骤进行查询。
( 二) 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 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的时间、 方式于 3月6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 不再电话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领取《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者视为自动放弃, 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按川价费〔 〕237号文件规定, 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者, 收取专业科目考试费80元。
、 地点见《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 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 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到《专业科目考试通知书》指定的考点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考试资格。
: 2的, 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 但参考者专业科目成绩必须达到规定分数。
3月24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六、 体检
( 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 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 按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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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于 3月27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 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 》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 》执行。其中, 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 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国家、 省以及行业、 岗位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初次体检不合格的, 经本人申请, 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 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 视为自动放弃。
( 四)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 按管理权限经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 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 五)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 考核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 报考条件、 遵纪守法、 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核。在职人员征求原所在单位意见; 非在职人员征求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其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意见; 应、 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查询其人事学籍档案作为考核依据。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 由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 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 依次等额递补, 经体检合格后, 再进行综合考核。
八、 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