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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专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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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4-17 23:34:06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要注意合理安排工作的优先级,确保关键任务的及时完成。工作方案的成功实施案例可以引起我们对工作方案的思考和启发。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方案
6、不发生学生伤亡事故。
(一)、建立领导小组。
(二)、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
学校将于9月5日举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班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开展好宣传月的各项活动。
(四)、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
1、发放道路安全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资料;
2、组织学生观看交通安全教育影片,并开展相关交通安全教学活动。
(五)、开展上交通安全课等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聘请交警等有关部门人员来校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不少于2次。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事关下一代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全体教师一定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各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建立学生安全教育的联系协作制度,各班主任在一周内要掌握本班学生的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二)、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各班要按照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又要和其他班级、年级部及各科室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合作。学校校长办公室要做好宣传月活动的宣传工作。学校将积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协同城-管、交警部门做好学校周边公路、学校门口等交通安全治理,尤其是要对我校通往生活区路段的特殊时段进行交通管制。
(三)、建立机制,巩固成果。
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各班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建立起学生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明年开学开始,我校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二、人员及物资保障。
10。
20。
30。
日为定期检查日,另外开展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
2
次。二是经镇乡政府专题研究落实了相关经费保障,为交管办配备了电脑、摄像机、录音笔、照相机、电筒、反光服等装备,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工作措施。
乡交管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对道路急弯、陡坡、临水、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车辆通行,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0。
20。
30。
4
个小时或。
24。
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
8
5
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等六必查,确保车辆、驾驶人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二是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三是进一步扎实推进拖拉机、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的专项治理。我乡及有关部门要集中警力,对辖区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机动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拖拉机、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禁止学校用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格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拖拉机登记上牌和年检,完善台账、档卡,对拖拉机及其他农业机械实行户籍化管理,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由乡政府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要将“三超一疲劳”、货车违法行为、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摆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大检查的突出位置,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狠抓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序时进度安排,协同行动,做到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坚持齐抓共管、确保成效要及时进行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某某〕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某某〕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某某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某某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某某)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