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风景区资源经营管理初探
发布处室:财政厅  发布时间:2002-04-25
    当前,人们返朴归真、回归大自然的旅游愿望越来越强烈,面对着旅游产业的迅猛发展,武夷山风景区管委会于1999年11月创立国有控股的武夷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坚持“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促进武夷山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一、风景区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风景区管委会将风景区经营性的实物资产,经评估作价为一定比例的股本投入股份公司,风景区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仍归属国家。具体操作过程中,风景区管委会以协议的方式将风景区资源特许专营权授予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将风景区景点门票总收入50%作为专营权费上交风景区管委会。两权分离后,以2000年为例,专营权费加上企业所得税和国有股份的分红,国家可以获得总收入的60%以上,真正实现了“国家占大头”,改变了过去上交财政没有合理、科学的量化标准,以及政府与风景区利益冲突的局面。国家、公司和个人利益的一致性,使武夷山风景区的保护、合理开发、经营管理进入良性循环。
    同时,原风景区财政所、竹筏总公司和风景区旅游服务公司所属的业务分别归入股份公司的三大经营部门,即门票分公司、竹筏分公司和物业分公司,从而改变了过去风景区三大主营业务各自为政的运行机制,这就为股份公司整合武夷山旅游资源优势,集中资金进行旅游基础设施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建设,统一对风景区旅游资源进行经营和管理提供了基础。
公司还积极推动市场化改革进程,对公司所属的物业实行市场化管理,按市场规则引入竞争机制,公开向社会招投标。承包金额大幅度上升,国有资产获得保值增值。通过加强风景区景点团体通票、景点接待票管理,组建监察中队,各类偷、逃、漏票、套用通票等行为得到有效扼制,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最高执行机构为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采取重大经营举措特别是进行重大投资前,均由有关部门提出可行性报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报告经表决通过后,持股会和工会选派代表参与监督,确保公司科学有效地使用好每一分钱,保障股东的权益。2000年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投资莲花峰--遇林亭旅游线路。它们的建成,为武夷山风景区开辟了一条新的文化旅游线路,提高了武夷山文化旅游的档次和品位,增加了武夷山景区的旅游客容量,起到了分流游客,缓解九曲溪、天游峰、一线天等景点重大节假日游客爆满的压力。至目前,营花峰、遇林亭窑址已接待游客20余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一)在人事制度方面,公司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
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配置精干的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严格定岗定编,根据《岗位管理制度》对员工实行量化管理,作为员工考核和晋升的依据,形成员工能上能下的机制。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员工的素质,防止了人员膨胀。
    (二)在劳动用工制度方面,公司建立健全了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职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公司实行休假、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