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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1
一、不得在手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二、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三、不得将手机连接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者载体;
四、不得在手机上存储核心涉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机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
五、不得在涉密公务活动中开启和使用手机位置服务功能;
六、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箱或者开通其他功能时,不得填写禁止公开的涉密单位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七、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电信管理部门进网许可的手机;
八、不得使用境外机构、境外人员赠送的手机;
九、不得将手机带入保密要害部位、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
十、不得在保密要害部门使用手机;
十一、不得在使用涉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音和录像;
十二、不得使用商用加密手机谈论以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2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精神,手机使用应严遵守“四个不得”要求:
,不得使用手机发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手机中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必要时,涉密会议和场所外,应当配备手机存放柜,集中保管进入人员的手机。因特殊原因带入会场的手机应取出电池。
、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3
为加强对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涉密人员在手机使用中的视频通话、宽带上网、大容量数据存储及处理等功能,造成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1、本部门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保密监督管理。
2、本部门涉密人员不得在手机中存储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通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得用手机发送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信息,不得在手机内储存涉密信息。
3、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4、本部门涉密人员严禁涉密人员在施工现场拍摄涉密项目实施及地理环境等照片。
5、本部门涉密人员的岗位职责包含手机使用保密要求。
6、本部门应定期开展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手机使用保密教育培训应使涉密人员了解手机使用泄密隐患,增强手机使用保密意识,掌握手机使用保密常识。
二、涉密场所管理
本部门召开涉密会议或者涉密工程实施,部门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1、涉密会议应在保密室召开,进入保密室涉密人员手机应存放在指定存储柜中,严禁携带手机入内。
2、涉密项目施工现场,严禁现场手机拍照。
3、涉密项目高危施工环境严禁携带手机入内,进入工地涉密施工人员手机应存放指定地点保管并办理好入场相关手续。
4、部门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三、督促检查
1、要加强对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规定,并将执行情况纳入保密管理责任制和违纪责任追究制。
2、加强对本部门涉密人员和涉密场所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和进行经常性的提醒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发生泄密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
3、部门领导不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涉密人员手机使用监管不力,存在泄密隐患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4、涉密人员违规使用手机,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起草,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手机使用(含小灵通、大灵通等)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加强手机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中保委发〔20xx〕3号)及《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东密发[20xx]2号),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涉密单位和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
第二章保密管理措施
第四条涉密单位应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
第五条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
(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
(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
(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
第六条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
第七条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
第八条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
第九条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
(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
(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
(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第三章保密管理职责
第十条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
(二)明确手机保密管理的分管领导、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四)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
(五)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六)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
(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
(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
(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
第四章奖惩
第十二条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第十三条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
第十五条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东营市海洋与渔业局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g移动终端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3g移动终端谈论、传输、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二、禁止携带3g移动终端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三、禁止在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重要涉密会议和活动场所应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能够覆盖3g频段的屏蔽或干扰措施。
四、禁止在涉密场所使用3g移动终端进行录音、照相摄影、视频通话和宽带上网。
五、禁止将3g移动终端作为涉密信息设备使用或与涉密计算机等涉密信息设备及载体连接。
六、涉密信息设备与3g移动通信基站及信号转发装置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
七、严格限制涉密科室和岗位配发使用3g移动终端。
八、涉密人员使用3g移动终端应当从严控制,用于公务活动的3g移动终端必须选用国内品牌,且实行实名制管理。
九、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不得使用3g手机。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5
为了公司标准化的实施,保证通讯畅通,业务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特制定本规定。
1、手机话费补贴标准话费的补贴,公司每个人员手机补贴106元,其中每月返,37元需自己缴纳69元公司来报销,余额不足需及时充值,保持通讯畅通。如超出补贴标准自行支付。手机及卡号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要爱护公共财产,若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应及时汇报办公室办理,并按原价赔偿。
2、手机自领用起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前必须保持畅通,随时能联系到本人,如月内有三次联系不上本人,报销50%,五次联系不上,手机费不予报销。在信号不好时,可用私人手机联系,确保随时联系到本人。
3、无特殊原因不得拒接未知电话。
4、上班时间内不得使用公司手机办理个人事情。
6、本制度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遗缺再行补充。
7、手机微信、qq的使用,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首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取消当季话费报销资格。不定期检查如发现实施乐捐制度。
8、如发现手机及卡号私自交于公司以外人员使用,按次计算,每次扣罚50元。
9、调离原岗位或离职时需办理手机及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的由该原岗位人员照价赔偿,确认后方可以调离原岗位或离职。
10、套餐含300分钟国内通话时长100分钟本地通话时长和800mb国内流量,注意使用情况查询。
手机的领用的公司各营销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审核通过,报告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办理手机领用手续。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6
为了统一对公司人员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确保手机使用的有效性,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新进员工转正后,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机,应由个人提出申请(填写手机申领审批表),报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经总经理批准后的申领表流转到总经理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后,由总经理办公室主管通知申请人领取手机和卡号。
第三条 公司发放的手机和卡号,产权属公司所有。
第四条 手机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在保修期内的非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在保修期内的人为故障(由手机维修点鉴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修理,费用由手机使用人承担。超过保修期所发生的手机故障,均由手机使用人负责修理。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给予手机费用标准亦不同,具体标准由总经理根据不同岗位而核定,如工作需要另作调整,由总经理另签发通知。
第六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费用不作限制。
第七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电信(移动)公司提供的话费发票,在工资内扣除员工超出标准额部分,扣款收据由人力资源部发给扣款个人。
第八条 手机应始终处于开机状态,以便公司随时可以与你联系。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手机的管理工作并将号码表印发各部门。
第十条员工离职,需按规定交还手机及卡,如因特殊情况保留,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签批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手机费用结算及号码过户手续。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实施。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7
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校园。
如离家较远、父母繁忙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需要佩带和使用手机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xx小学学生因特殊原因在校携带使用手机申请单》报班主任。
二、班主任统一上报学校审批备案。
学生进校后将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放学离校时下发学生。班主任务必将学生手机妥善保管。
三、上课期间,家长有特殊情况需找学生,可通过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联系,下课后通知学生用个人手机联系家长。
不携带手机的学生需要手机通话时,由老师提供方便。
四、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不按规定私自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的学生,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取消本学期评先评优资格。
五、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
按上述第四条进行处理。
六、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将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七、学生违规携带的手机(包括电话手表等通讯设备)如有遗失,学校概不负责。
手机使用保密守则 篇8
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给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家长出于对学生学习、生活和安全方面的考虑,给学生佩带手机。但是,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发现学生在校携带手机,严重影响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影响学校的教学秩序,引发一系列安全问题。
一、学生携带手机弊多利少,主要表现在:
(一)影响学生学习
教育部门对中学学生所做的问卷调查显示:学生手机用于紧急联系占5%,短信聊天占21%,通话聊天占48%,玩游戏占11%,下载图片铃声占12%,拍数码照片占3%。由此可见,学生手机主要用于娱乐。自控能力差的学生,上课时间用手机上qq、短信闲聊、看下载的小说或者玩游戏。这些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学习时间,而且手机娱乐的刺激,使学生日益对学习失去兴趣,以致贻误、荒废学业。
(二)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学校深夜查寝,有时是在后半夜,个别学生还在兴致勃勃地玩手机。学生夜间精神焕发,白天昏昏欲睡,过着“黑白颠倒”、浑浑噩噩的生活,长此下去,不仅荒废了学业,还严重影响身体健康。手机辐射也不容忽视,专家指出,青少年的免疫系统比成年人脆弱,更容易受辐射影响。研究表明,孩子在使用手机时,大脑受到的辐射比成年人要高出50%。事实证明,手机辐射会损害青少年脑部神经,引起头痛、记忆力减退和睡眠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