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该【集装箱正面吊作业安全措施 】是由【海洋里徜徉知识】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集装箱正面吊作业安全措施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集装箱正面吊作业安全措施
第1条 集装箱正面吊司机必须经过地方技术监督局专门培训,取得《特别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要熟悉正面吊工作结构、原理、性能、使用维护常识和铁路装卸作业应知应会规定,熟练掌握本机相关操作规定和集装箱的装载、卸车、搬运、码放等作业技能。
第2条 正面吊司机要认真做好设备日常保养、检查、检修、清洁、润滑、维护等工作,保证日常技术状态达标。
第3条 正面吊司机操作证要定期进行审验,严禁无证人员操作正面吊。
第4条 集装箱正面吊应有称重显示和超载报警装置,吊具旋锁应配备机械、电子互联锁双重保护系统。正面吊要定期年检,未经过年检或过检禁止作业。
第5条 作业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机械安全关键部位〔如制动、转向、轮胎气压、轮胎紧固、液压、吊具锁闭功能等〕技术状态完好,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作业时,要随时观察各仪表读数的变化及机械各部位状态,发生异常要停机处理,不准带病运用。
第6条 装卸车〔包括汽车〕时,应设定作业警戒区,明确作业范围,通道或作业区域外两侧应设置不小于15米的安全警戒线或设立"机械作业,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或设专人防护。防护人员穿反光防护服、配口笛或对讲机,站立安全位置,非作业人员、设备,不得进入作业区域。
第7条 司机动车时,在仔细检查车辆四周环境,确认车下无人和障碍后,启动车辆,将车辆准时开至操作地点,依据信号员〔防护员〕的指挥进行集装箱空重箱装车、卸车、落垛、归垛、摆箱、调头、转弯、倒车等操作,操作中注意对作业周边环境的瞭望,听从指挥,严禁臆测动车。两名信号指挥人员要站立车辆两侧,双面确认,确认两侧角件出入锁头优良后,方可发出起升或下降信号。
第8条 正面吊作业时,汽车驾乘人员不得下车,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作业区,杜绝混岗作业。司机作业过程中,吊起的集装箱禁止从人员或汽车驾驶室上方通过。
第9条 集装箱装卸和搬运时应稳起轻放。遇安装F-TR型锁的专用车卸车时,必须点动起升油缸手柄试吊。卸箱时,提起吊具靠近集装箱,把吊具放在需要提起的集装箱上面,确认吊具与集装箱的中心线吻合,开始放低吊具,检查旋锁正确地进入集装箱的四个角件,旋锁完全放好后旋锁闭锁,应先以低速档点动吊起20-30mm后停车,严禁直接快速起吊。检查集装箱四个下角件与锁头脱开,无钩挂等异常状况后,慢速垂直起吊,直至集装箱的四个下角件底面与各锁头上平面之间的距离均大于100mm,停车检查无误后,快速提升并吊离车体。信号指挥人员确认集装箱角件孔与车辆锁头分开后,方可持续起升,确认箱车分开,集装箱提升到挡板以上时,慢慢倒退正面吊,注意不要与其它物件相碰勾挂。严禁未点动试吊,快起快落或集装箱角件未完全脱离车辆锁头〔或未超出车帮〕时,平移机械。
第10条 使用集装箱专用车和两用车时,装车前须确认锁头齐全、位置符合所装集装箱的技术条件。装车时,正面吊靠近车辆,集装箱四个角件对正车辆锁头,应以低速档将集装箱平稳下落至锁头上方120毫米左右悬停,调整箱体位置,确认角件孔与车辆锁头对正后,方可持续平稳下落,待角件全部进入车辆锁头,开启吊具旋锁,慢慢提升吊具直到所有的旋锁都已经完全从集装箱的角件拔出来。慢慢后退,降低吊具,注意不要和其它物品相碰。装车后要确认锁头完全进入角件,门挡立起。
第11条装卸集装箱时,不可固定吊具或人力强行矫正,必须保证集装箱可自由旋转,会使集装箱在起吊时有一个顺锁头方向的水平转动〔〕。
第12条 为保证作业场区内的人员安全,正面吊负载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时行进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箱体处于静止悬空状态时不得熄火或司机离开驾驶室。行走搬移箱体作业时,必须收臂,吊起的集装箱和吊具应调整到不影响运行前方视线的位置,避免因提升箱高度不够阻碍前行的视线,目视距离应不低于50米以上。同一区域,正面吊同时作业时,安全间距应不小于30米。6级及以上大风,禁止起吊集装箱。
第13条 正面吊负载行驶时,集装箱箱体不准倾斜,需进行必要的侧移调整,使箱体平衡,重心居中,禁止在操作中出现急进、急停、急转弯等现象。转弯时要减速慢行,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控制好负载箱体的惯性。如遇视线不良及复杂的作业状况时,需由信号员〔防护员〕瞭望指挥引导。禁止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转弯。
第14条 集装箱空重箱、卸车、码垛操作中,必须将集装箱单垛、单排箱门朝向一致,箱角对齐,按标志线或区域整齐排列。不准悬空码放。
第15条 禁止使用正面吊起重臂撞击物体或顶撞车辆,禁止使用正面吊拖拉、移动〔铁路〕车辆。
第16条 作业间隔时,在现场放置正面吊要将起重臂收回,车体顺线路距离站台边缘2米以外停放,正面吊任何部位不准侵线。每次作业完毕,卸下所有负载,把正面吊开到指定位置停放,要远离车辆集中的区域。启用驻车刹车,并降低吊具,确认所有手柄都已经归零,所有电气附件都处于关闭位置,把钥匙打到"OFF'的位置,锁闭驾驶室。
第17条 正面吊司机要熟练掌握道路驾驶技能,外出作业要按本单位规定的往返路线行驶,要严格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条例和当地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注意车辆和行人动态及路况,必要时提前鸣笛,减速或停车。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注意瞭望,认真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
第18条 集装箱正面吊司机必须做到十不准:
〔1〕司机没接到作业单或作业任务不明确时不准动车;
〔2〕安全警戒线未设置或设置不清时不准动车;
〔3〕作业禁区有闲杂人员或未站到安全警戒线外时,不准动车;
〔4〕吊运重箱时,不准跨箱位作业;
〔5〕不准以伸缩臂的方式加大跨距装车;
〔6〕不准超负荷作业;
〔7〕重载行驶速度不超过10公里/小时,空载行驶速度不超过15公里/小时;
〔8〕行驶转弯及倒车时每小时不准超过5公里;
〔9〕操纵机械时不准突然变幻前进、后退档位;
〔10〕行驶时不准使用手制动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