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消化内镜诊疗管理制度
一、内镜室的基本设置
一、人员配置
1,医师
(1)内镜室必须有专职医师(或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内镜室的各项工作,并参加常规诊疗工作。专职医师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2)内镜医师必须有坚实的临床基础,应在工作,年么上的住院医师中择优选拔,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事治疗性内镜工作的医师,培训时间应适当延长。
(3)内镜医师必须既有操作技能,又有丰富的临床及理论知识。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2,护士
(1)内镜室应设有经过培训的专业护士,其护龄至少在3年以上。每个检查台应设置1名护士(按同一时间内开展的台数计算)。3台以上的内镜室可设立护理组或配备护士长。
(2)内镜室护士应经过专门技术培,培训工作应在三级医院内进行,时间不短于2个月。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考核上岗制度。
对工作量较大的内镜室,尤其是有x线设备的内镜室应配备技术员,技术员应有(或相当于)中专以上学历,经培训后上岗。
二、检查室
,室内主要放置内镜检查设备与清洗消毒设施。
,检查台过少必然会导致镜消毒不严的后果。
(如胃镜与气管镜)安排在同一检查室内进行。
。检查人数不多的单位可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检查,但严格禁止在同一清洗槽内进行胃镜与肠镜的清洗与消毒。
、相应的水电设施、稳压电源装置、吸引装置、供氧装置、抢救药品及设备。
三、基本器械
。根据国家卫生部有关内镜消毒的规定,每例内镜检查后,内镜清洗及消毒时间不得少于20min。医院应根据检查人数配置相应的内镜与检查台数,以保证内镜消毒质量。
,记录内镜购置时间、使用频度、检查人数及维修情况。对不能维修使用的内镜实行报废制度性能
不良的内镜不得用于临床检查。
,购置时须严格检查“三证”,未经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器械不得使用。
,消毒后可重复使用,有条件者可采用一次性活检钳,但一次性器械不得反复使用。
四、其他辅助设施
各内镜室应配备足量的检查用品。包括:
、牙垫、治疗巾、敷料缸、纱布、各类镊子、过滤纸片、标本瓶、消毒手套、消毒用桶等。
,尚须有:吸引器、玻片、标本固定瓶、喷洒管、硬化剂注射针、生理盐水、各种规格的空针、超声清洗机等。
2%戊二醛,75%乙醇或离子水,必须使用经卫生部批准的内镜消毒液。
,便于流动抢救,包括氧气、吸氧面罩、简易球囊呼吸器、复苏药物以及局部止血用药(如肾上腺索、去甲肾上腺
素、冰盐水、凝血酶等)。对重危患者进行检查应有监护设备。
二、内镜检查申请制度
、预约制度。申请医师必须认真填写内镜检查申请单及告知书。
,必须对患者进行体检及规定的化验检查(如血清学肝炎指标),检测的有效期为6个月。
三、内镜检查后注意事项
,患者检查后不得驾车。
,交代医疗上注意事项。
,以便修正初步诊断,必要时可进行复查,或建议行其他检查,直至明确诊断为止。提倡首检负责制。
4。治疗性内镜应书写规范的内镜治疗报告,开好术后医嘱。
四、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
无论是诊断内镜,还是治疗内镜,内镜操作均有发生并发症的可能,一旦发生,须积极处理,并真实保存原始记录与资料,保证后续鉴定工作顺利进行。
一、并发症的预防
,应作为预防并发症的重点:年龄≥65岁;危重患者;伴有糖尿病、高血压或心、肝、肾疾病患者,凝血机制障碍者;疑难、复杂、有风险的内镜治疗。
,即难度大的手术由上级医师担任者,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操作,尚不能完全胜任手术并应建立术前讨论制度。
二、并发症的处理
,早期诊断、早期处理。
,处理各类并发症。
3,对保守治疗无效的患者,应及时进行手术或其他必要的治疗。
,应寻找原因,认真讨论,总结经验,防止类似并发症的发生。
,上报备案。
五、内镜室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