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师幸福感的内涵
徐剑
所谓幸福感,就是感觉到幸福。一般认为,幸福感的构成成分应该包括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物质因素满足一个人物质生活的需要,是幸福感的外在表现;精神因素满足一个人精神发展的需要,是幸福感的内在依托。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幸福必须是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的和谐统一,不能因为精神因素的高尚而贬低物质因素。教师幸福感是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一种事实判断,又是对于生活的主观意义和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教师职业幸福感中的“职业”,是指“个性的发挥,任务的实现和维持生活的连续性的人类活动”。教师职业幸福感则是指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工作中需要获得满足、自由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和谐发展,并伴随着力量增长所获得的持续快乐体验。教师职业幸福更多地指向精神世界,价值的实现,这种境界能够激励教师更好地开展工作。关注和了解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不仅有利于教师自身的发展和生命质量的提高、学生的健康成长发展,而且有利于整个教育质量的提高及和谐社会目标的最终实现。因此,深入探究影响教师职业幸福感的实现问题,对确保广大教师身心健康、享受教师职业内在的尊严与欢乐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有两种成分:一是情感成分,有积极情感和消极情感之分,前者如爱、乐观、自尊、自我效能感、愉快等;后者如抑郁、焦虑、妒忌等。二是认知成分。认知成分是指
“生活满意度”,受价值观的影响,带有理性色彩,可以是对整个生活状态和各个生活领域的满意度评价。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是情感因素和认知因素两者的结合,如个人需要满足与潜能实现而获得的快乐体验,教师的主观努力能够得到他人的认可而引引起高兴情绪,由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为教师的幸福提供保障而产生的愉快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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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用÷欲望=幸福。
这个公式告诉我们三点:
(一)幸福程度与效用成正比。
如果人的欲望是既定的,效用越大就会越幸福。
效用是什么呢?效用有客观因素,如生活的物质条件,健康状况等。效用是具体的,比如小学的王老师一直想要一部笔记本电脑,但她家境不是太好,舍不得花钱买。然而不久前,小王买了10元奖券,正好中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奖,有了这台笔记本电脑,这种具体的效用就立刻满足了。效用更有主观因素,效用是一种心理感觉,个人感受,有欲望而得到满足就是效用。效用要从消费物质条件中才能得到,消费消费物质条件就要有收入,从这种观点出发,没钱绝对不幸福,但有钱并不一定幸福。因为幸福不是收入的一元函数,而是一个多元函数。决定幸福的不仅仅有金钱,还有其他因素,如,美满的家庭、喜欢的工作,良好的人关系等。
对效用有两个原理要把握:一是边际效用递减原理:一个人处于低收入阶段,对于收入多多益善,即效用函数一阶导数大于零;随着收入的增加,满足程度的增加速度不断下降,即效用函数二阶导数小于零。如不少农村幼儿教师收入都不高,有的只有几百元一个月,对他们来说,效用函数一阶导数大于零。二是最大效用原理:在风险和不确定条件下,个人的决策行为准则是为了获得最大期望效用值而非最大期望金额值。例如有些私立幼儿园的教师工资要比公办幼儿园高,但不少教师宁愿去公办幼儿园,因为公办幼儿园收入稳定,获得最大期望效用值。
教师的效用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下列几种:
(1)收入效用。如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