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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换公租房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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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租房延期搬家申请书(精)一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四)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区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本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注意:已婚申请人只可与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共同申请。
注:信息来自上海静安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
2023上海静安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非本市户籍(个人申请)
1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交本人签名的原件)
2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无身份证的,提交出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核发的身份证免交复印件)
3 、申请家庭其余人员户籍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常住户口可电子证照调阅免于提交原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4、 主申请人结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5 、共同申请人不是本市户籍地住房的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需提交该户籍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地住房是本市公有住房的,需提交管理该公有住房的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情况核查单》(交原件)
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宅基地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6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交原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7、 单身申请人(单身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原件)
本市户籍(个人申请)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交本人签名的原件)
2、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无身份证的,提交出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核发的身份证免交复印件)
3、全体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常住户口可电子证照调阅免于提交原件)
4、主申请人结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不是户籍地住房的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需提交该户籍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户籍地住房是本市公有住房的,需提交管理该公有住房的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情况核查单》(交原件)。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宅基地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6、单身申请人(单身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原件)
7、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机关提供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单位经办人代办证明(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单位申请)
1、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盖章)
2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无身份证的,提交出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核发的身份证免交复印件)
3、 申请家庭其余人员户籍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常住户口可电子证照调阅免于提交原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4 、主申请人结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5 、共同申请人不是本市户籍地住房的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需提交该户籍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共同申请人的户籍地住房是本市公有住房的,需提交管理该公有住房的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情况核查单》(交原件)
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宅基地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6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保缴费证明(交原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7 、单身申请人(单身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原件)
8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机关提供法人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 、单位经办人代办证明(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市户籍(单位申请)
1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单位盖章)
2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未婚子女无身份证的,提交出生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核发的身份证免交复印件)
3 、全体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本市常住户口可电子证照调阅免于提交原件)
4、 主申请人结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核验原件,交复印件)(电子证照库可调阅的免于提交原件)
5、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不是户籍地住房的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的,需提交该户籍地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或租用公房凭证)(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户籍地住房是本市公有住房的,需提交管理该公有住房的物业公司出具的《住房面积情况核查单》(交原件)
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宅基地的,需提交宅基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6 、单身申请人(单身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核验原件,交复印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原件)
7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机关提供法人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8、 单位经办人代办证明(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信息来自上海静安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
2023上海静安区公租房申请流程
区运营机构接受区住房保障机构的委托在本区设立受理窗口,根据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各自受理本运营机构建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准入资格申请。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区运营机构受理窗口或者按照“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规定流程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区运营机构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调取的材料,或者能够通过数据互认共享手段获取的其他单位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供。单位对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庭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材料负有审查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单位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单位申请材料和本单位所属单身申请人或家庭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区重点单位可优先申请房源。
区运营机构应核对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申请材料提交齐备的,收件日为受理日并出具有收件编号的收件单;申请材料提交尚未齐备的,区运营机构应退还申请材料,并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收件单编号按申请人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实施排序管理。
公租房申请书
市房产局:
我向贵局提出公租房保障申请,现将基本家庭情况说一下:父亲早年去逝,由身患残疾的母亲将我抚养长大。
因无力购买商品房,现在是无房户,孤儿寡母一直居无定所,便暂借住在姥爷家,一家三代人居住在一起非常拥挤,又因心脏病一直没有上班无经济来源、无收入。为此我特向贵局申请公租房以求得保障,希望得到政府的帮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敬请贵局批准为盼!
申请人:__
20__年__年__日
最新公租房延期搬家申请书(精)二
尊敬的房地产领导:_________________
我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系_______________居民,_______________人,无固定职业,现有子女_____人,家庭月收入_______________元。
本人无配偶,现已离异,在这座城市一直处于居无定所状态,四处奔波,租房居住。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状态的确十分困难以及没有住房的确实情况,现申请政府公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年_____日
法条参考: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离异公租房申请书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最新公租房延期搬家申请书(精)三
尊敬的xx区领导:
本人xxx,男,现年xx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xxxx,住房条件十分困难。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大学,女儿xx,现就读于xxxx,儿子xx,现就读于xx,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xx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顾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本人每月微薄的收入除去儿女每月生活费用,家中日常开支外,几乎剩不下什么钱,生活拮据,家中无任何积蓄。
常年都是靠租住解决住房问题,属于无房户,在查看xx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后,发现本人符合申请条件,为解决全家人十分困难的住房问题,在此特别向政府申请公租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门、居委会能给予准许,解决申请人的住房实际困难,特此感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公租房延期搬家申请书(精)四
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单位集体承租的,应安排符合以下条件的单身人士或家庭入住;
(一)户籍地在黄浦区的本市常住户口
1、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工作地在黄浦区的本市常住户口
1、单位注册地或工作也在本区内职工;
2、与黄浦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三)工作地在黄浦区非上海市常住户口
1、单位注册地或公司办公地在本区内员工;
2、与黄浦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
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4、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四)工作单位办公地承租在黄浦区内
1、单位注册地或公司办公地在本区内员工;
2、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
3、与黄浦区就业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4、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5、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五)申请人(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计算办法
1、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均为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参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对象住房面 积核
查计算的相关规定核定入均住房建筑面积。其中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以外其他核定面积人员另有他处住房的,他处住房建筑面积不计入核定面积人员住房建筑面积。
2、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任一成员为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根据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情况核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核定方式: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按照《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产权人及份额分摊计算面积;承租公有住房并持有《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的,按该处住房内本市户籍人数分摊计算面积;在此基础上,核定单身申请人或者申请家庭成员的人均住房建筑面枳。
3、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本市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
安区和浦东新区(不含原南汇区);但申请家庭成员仅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区和原南汇区且申请家庭成员均不是该户籍地住房产权人的,该户籍地住房不计入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注意
1、2023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郊区户籍地住房不计建筑面积政策并取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对象,因续租重新审核准入资格时,该处郊区户籍地住房仍可不计入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
2、由于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情况有所不同,具体申请条件也有一定差异,请以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为准。
黄浦公租房受理点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五里桥路58号。
上海黄浦2023公租房具体申请材料
(一)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为单位申请则需在单位确认意见栏中盖公司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2、主申请人(单身)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主申请人(单身)的本市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整本复印件、集体户口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并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公共户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整本复印件、集体户口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户籍所在地开具相关证明并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社区公共户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家庭中如主申请人为沪籍,另一方是非沪籍,则非沪籍方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提供《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相关户籍地《住房面积情况调查表》原件;
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享受过本市动迁政策的,需提供《动迁协议》;
6、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为机关或事业单位可提供在职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7、如为单位申请,需提供主申请人所在企业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如为复审,需提供《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复审通知单》;
9、其他相关材料;
(二)非本市户籍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如为单位申请则需在单位确认意见栏中盖公司公章及负责人签字);
2、主申请人(单身)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主申请人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办理证明;共同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主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共同申请人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提供《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相关户籍地《住房面积情况调查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