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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 下列关于自物权与他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 自物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人,而他物权的权利主体一般是非所有人
B、 自物权是“完全物权”,他物权的权利(江南博哥)内容是受限制的、不完全的
C、 自物权的存在不受时间的限制,他物权只能在一定的期限内存在
D、 他物权人在任何情形下都不能行使处分权
E、 由于他物权是一种限制物权,其不能产生物权的各种效力
正确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他物权人在有法律依据和所有人授权的情形下,可以行使处分权。另外,他物权和自物权一样,都具有直接支配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性质,同样能够产生物权的各种效力。
2、单选题 宣告失踪的公告期为()个月。
A、 1
B、 3
C、 6
D、 12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法院接到宣告失踪申请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者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后,法院根据失踪事实是否得到确认而作出裁决。
3、多选题 下列物权的取得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有()。
A、 李某用自己的房屋为张某设定抵押权
B、 李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了一栋房屋
C、 李某继承了其父的一栋房屋
D、 法院生效判决将王某的房屋判给了李某
E、 国家征收了李某的一幢房屋
正确答案:   B C D E 
参考解析:生产、继承、征收和判决引起物权变动时,都不需要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4、多选题 物权的优先效力之一是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但也有例外,这种例外有()
A、 定限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B、 如法律规定了先后顺序的,以法律规定的顺序为准
C、 约定的物权优先于法定的物权
D、 所有权优先于他物权
E、 从物权优先于主物权
正确答案:   A B 
参考解析: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并不是绝对的,虽然定限物权成立于所有权之后,但在其支配范围内具有优先于所有权的效力。有时法律规定了物权效力的特殊顺位。依照规定的顺位确定数个物权的效力。
5、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
A、 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
B、 动物腹中的胎儿
C、 母牛挤出的牛奶
D、 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
正确答案:   A C D 
参考解析:A选项,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不属于法定孳息。B选项,动物腹中的胎儿,属于动物的成分,不是独立的物,不属于孳息。C选项,母牛挤出的牛奶属于典型的天然孳息。D选项,出租房屋所获得的租金属于法定孳息。
6、多选题 对非因法律行为的原因而取得所有权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通过合法建造行为修建房屋的,自该房屋建成之日起取得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B、 乙与合伙人产生争议,因法院的判决而获得了作为合伙财产的房屋的所有权,乙自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获得房屋所有权
C、 丙因法院的离婚判决而取得家中电脑的所有权的,丙自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书之日起可以出卖该电脑
D、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丁拍得了某执行财产,自法院作出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获得该财产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C D 
7、多选题 2018年5月,甲委托乙保管一台笔记本电脑。保管期间,乙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借给丙使用。丙使用期间,乙因缺钱,又谎称电脑为自己所有,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经乙指示,丙将该电脑交给丁。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 电脑所有权归属于甲
B、 电脑所有权归属于丁
C、 乙对电脑为有权占有
D、 甲可以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正确答案:   B 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动产的善意取得。甲把电脑委托乙保管,乙对电脑的占有具有占有权源,为有权占有,C选项正确。乙把电脑出卖给丁的时候,乙为电脑的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亦属“权利外观”,足够提供支撑动产所有权善意的公信力。因此,乙将电脑卖给丁,丁构成善意取得,丁取得了电脑所有权,甲不得向丁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因此,B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8、多选题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
A、 买卖房屋获得价金10万元
B、 房屋所有人取得附合于自己房屋的财产的所有权
C、 抵押权人基于房屋所有人在其房屋上设定抵押取得房屋的抵押权
D、 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C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财产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问题。本题中,价金的取得是依据买卖合同,抵押权的取得是基于房屋所有人设定抵押权的行为,属于创设的继受取得,遗产所有权的取得是依据继承这一事件。因附合而取得的财产所有权是直接依据法律而取得的。故ACD项正确。
9、多选题 甲与乙系五、六楼邻居关系。甲于1997年购买此房。入住后,甲在五楼通往六楼的楼梯上安装铁栅栏门,铁栅栏门外又安装了铝合金门,并用胶合板将楼梯扶手上的空间封堵2004年5月,乙住进六楼。2007年5月,乙认为甲严重造成了自己出入及搬运东西的不便,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甲立即拆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哪些?( )
A、 应当支持乙的请求,因甲侵犯了其相邻权
B、 不应支持乙的请求,因为甲是建筑物空间共有人之一,可自由使用该空间
C、 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甲侵犯了其共有权
D、 不应支持乙的诉讼请求,因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   B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和相邻关系的问题。本题中甲与乙是五、六楼邻居关系,对于楼道或楼梯,甲乙之间享有共有权,对于共有权的行使应本着协商一致的原则。甲在楼道上安装铁栅栏门侵害了乙的共有权,也侵害了乙的相邻权。对于共有权和相邻权的侵害,不适用诉讼时效。本题正确选项为BD。
10、多选题 王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李某。双方约定汽车交付后第90日付款,付清全款之前汽车的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王某将交付给李某后一个月,张某得知王某在卖车向王某提出愿意以18万元购买,王某当即答应并与张某办理了过户手续。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张某提出购买前王某享有汽车的所有权
B、 张某提出购买前李某享有汽车的所有权
C、 该汽车现归属李某
D、 该汽车现归属张某
正确答案:   A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变动问题。王某和李某之间存在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即在李某付清全款之前汽车所有权归王某所有,现在尚没到付款期限,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王某将汽车卖给了李某但所有权仍由王某保留,后王某将汽车卖给了张某,这一行为属于有权处分,当王某将汽车交付给张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后,张某取得了汽车的所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11、多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物权法》的理解,错误的是:( )
A、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
B、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一概不发生效力
C、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其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权属证书为准
D、 占有权是我国《物权法》确定的物权种类之一
正确答案:   B C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物权的类型问题、物权的变动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可以成为质权的客体,选项A正确。《物权法》第9条规定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规定依法属于,选项B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权属证书与不动产登记簿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选项C错误。虽然我国《物权法》中包含占有篇,但通说认为占有仅是一种事实而非权利,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CD。
12、多选题 甲将自己的一套住宅出售予乙,并约定乙先支付房款的30%,一个月内付清剩余房款,待乙付清房款届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为保障乙的利益,双方在3月10日办理了预告登记。同年4月10日,甲又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交付了全部房款,房屋已经移转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同年7月10日甲再次自行将该套房屋出卖给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丙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无权占有
B、 因房屋已经办理了预告登记,丁无法办理过户
C、 甲与丁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D、 假设乙取得房屋所有权,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多重买卖、返还原物请求权等问题。选项A,《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虽然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基于买卖合同占有房屋,属于有权占有,故A选项错误。选项B,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虽然办理了预告登记,但《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情形,其中包括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本题中预告登记已经超过3个月,故预告登记失效,B选项错误。选项C,同样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据此,选项C正确。选项D,虽然甲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甲与丙之间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在乙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后,甲对丙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之规定,丙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D选项正确。本题正确选项为CD。
13、单选题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A、 10
B、 14
C、 18
D、 20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4、多选题 甲将一套自住房卖给乙,并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后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好友丙担保,将该房抵押给丙的债权人丁并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现丙因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丁要求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该房屋所有权归属乙
B、 丁依据与甲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权要求取得该房屋的抵押权
C、 银行不能取得所购房屋的抵押权
D、 丁依据与甲之间的担保合同,有权要求甲承担担保义务
正确答案:   C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的效力问题。《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乙为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故丁未经乙同意不能取得对该套房屋的抵押权。丁的抵押权未设立,无权要求甲承担物权法上的担保责任,但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丁有权要求甲承担抵押合同的担保义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D。
15、多选题 甲为某市居民,欲投资一套房产,其看重乙房产公司开发的一套预售住宅,即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然而此后价格大涨,开发商想将房屋卖给他人。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由于住宅还未建成,只是进行了预告登记,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卖给他人,对甲承担违约责任
B、 登记机关在履行登记职责中不能收取费用
C、 如果因登记错误,给甲或乙公司带来损失,登记机关需承担赔偿责任
D、 预告登记具有物权效力,正常交房后也不再需要办理其他登记
正确答案:   A B D 
参考解析:本题涉及预告登记问题。
16、多选题 张某和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问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某名下。2011年两人离婚,法院于同年4月20日终审判决二人离婚房屋所有权归张某。4月22日,张某将房屋作价100万元出售给王某,王某当天支付了30万元。后李某起诉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张某于2011年4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权
B、 李某仍然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C、 张某和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
D、 王某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C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自该裁判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张某应当自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即2011年4月20日起即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A正确,B错误。由于张某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不过根据《物权法》第31条的规定,在张某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他和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发生物权效力,故c正确。根据《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要办理登记,由于王某只是支付了30万元的对价,在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之前,王某不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D错误。故AC项正确。
17、多选题 根据民法中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哪些属于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
A、 手机和充电器
B、 上衣和裤子
C、 电视机和遥控器
D、 床和床单
正确答案:   A C 
参考解析:主物,指为从物所辅助之物:从物,指非主物的成分,但常助主物发挥经济效用,而与主物归一人所有的物。根据上述标准,本题中手机和充电器、电视机和遥控器为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18、多选题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构成先占,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有()。
A、 标的须为无主物
B、 标的须为动产
C、 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D、 标的物须为不动产
E、 标的物须是有主物
正确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先占是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要构成先占,必须具备一些要件:首先,标的物须为动产;其次,标的物须为无主物;最后,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19、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有()。
A、 出租房屋的租金
B、 股票的股息
C、 母牛所生牛仔
D、 母鸡生蛋
E、 果树结果
正确答案:   A B 
参考解析: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利益,如出租房屋的租金、股票的股息等;天然孳息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即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牛所生牛仔、母鸡生蛋、果树结果等。
20、多选题 下列关于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说法正确的有()。
A、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按份共有不需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B、 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征得一半共有人的同意;按份共有则不需要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C、 共同共有的标的物通常为多数;按份共有的标的物一般是单一或少数
D、 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按份共有人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E、 共同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按份共有人以其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C D E 
参考解析: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21、多选题 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 构造上的独立性
B、 使用上的独立性
C、 法律上的独立性
D、 必须要对其进行利用
E、 必须有独立的出入门户
正确答案:   A B C E 
参考解析:是否被事实上利用并不影响其作为区分所有权的客体而存在。如屋顶平台,即使一直无人使用,仍然是作为客体而存在。
22、多选题 甲擅自将乙借给他的一块手表出让给善意的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B、 甲以乙的名义出让给丙,甲丙之间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的行为
C、 丙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D、 丙只能因乙的追认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E、 丙不能取得该手表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甲以自己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处分;甲以乙的名义出让手表,则属于无权代理。丙如果是善意的,就可以依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手表的所有权。
23、多选题 下列行为属于法律上的处分的是()。
A、 将代别人保管的几箱苹果中即将发霉的一些卖掉
B、 向乞讨的流浪汉施舍饭食
C、 将年久失修的房屋自己加以修缮
D、 将得病的狗弃于荒野之中
E、 撕毁书籍
正确答案:   A B D 
参考解析: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
24、单选题 2015年6月17日余某所乘的客轮触礁沉没,生死不明。余某的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宣告余某死亡,最早应于()向法院提出申请。
A、 2017年6月17日
B、 2017年6月18日
C、 2019年6月17日
D、 2019年6月18日
正确答案:   B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25、多选题 某小区在全部业主入住以后,物业公司擅自将小区内一块公共绿地改建为停车场,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经查,该小区设立了业主委员会。对此,小区业主可以采取的救济方式为()。
A、 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B、 可以个别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
C、 只能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
D、 只能以业主个人的名义提起诉讼
E、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   A B 
参考解析:小区的绿地归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擅自将其挪作他用,侵犯了业主的共同权益,业主既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提起诉讼,也可以业主的名义提起诉讼。根据《仲裁法》规定,只有存在仲裁协议的前提下才能够申请仲裁,本题中业主和物业公司并没有仲裁协议,不得申请仲裁。
26、多选题 根据民法理论和相关法律,下列有关相邻关系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两者的设立是否需要登记不同
B、 相邻关系的取得通常是无偿的,而地役权的取得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
C、 相邻关系中权利的取得主要基于法律的规定,而地役权的取得主要基于约定
D、 相邻关系为不动产所有权内容的限制或延伸,地役权为用益物权的一种
E、 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能够单独地取得或者丧失,地役权则不能
正确答案:   B C D 
参考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相邻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不能单独地取得或丧失,它不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地役权可因相对人的意思而取得、丧失和变更,其取得、丧失和变更有一定的原因。
27、多选题 刘某于2014年取得某三层小楼二层和三层的所有权,该一层2013年转让给了一个建筑公司,该建筑公司于2015年将一楼改做仓库使用,并封死了一、二楼间通行的楼道。刘某争论无效后遂自行在后墙搭建简易楼梯作为通道。2016年该楼梯被作为违法建筑拆除。刘某遂再次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建筑公司表示,若要打通通道,需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本案中()。
A、 涉及到建筑物区分所有关系
B、 应由刘某出钱并负责修缮
C、 建筑公司侵犯了刘某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应将楼道恢复原状
D、 建筑公司的权利在先,故刘某无权要求建筑公司打通通道
E、 建筑公司对该楼梯享有专有权
正确答案:   A C 
参考解析:依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在共有人对共有部分的权利没有达成约定时,各区分所有人对共有部分都应享有法定的权利。建筑公司侵犯了刘某的共有权,影响到了刘某的正常生活,应负责将楼道恢复原状。
28、多选题 下列对所有权的特征的描述,正确的有()。
A、 所有权是绝对权,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之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所有权人行使其所有权这一不作为义务
B、 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所有权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C、 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可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包括对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
D、 所有权具有存续性,是指法律不限制所有权的存续期间。
E、 所有权具有单一性,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相加而成的整体
正确答案:   A B C D 
参考解析:所有权的特征除具有物权的对世性、绝对性、排他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他物权所不具有的自权性、永久性、完全性、弹力性等特征。所有权不是四项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29、多选题 相邻一方违反有关规定修建建筑物,影响他人通风采光的,受害人有权要求()。
A、 停止侵害
B、 恢复原状
C、 赔偿损失
D、 排除妨碍
E、 返还原物
正确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相邻各方建造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必须与邻居保持适当距离,不得妨碍邻居的通风和采光。相邻一方违反有关规定修建建筑物,影响他方通风和采光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30、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5年5月结婚。2016年7月,王某出版了一本小说,获得20万元的收入。2017年1月,王某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2017年2月,赵某在一次车祸中,被造成重伤,获得6万元赔偿金。在赵某受伤后,有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礼1万多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王某出版小说所得的收入归夫妻共有
B、 王某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有
C、 赵某获得的6万元赔偿金归赵某个人所有
D、 赵某接受的礼品归赵某个人所有
E、 王某继承的房产归赵某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根据《婚姻法》第十七、十八和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据以上几条规定,ABC三项都是正确的。
31、多选题 处理相邻关系应遵循的原则是()。
A、 有利生产
B、 方便生活
C、 团结互助
D、 公平合理
E、 井水不犯河水
正确答案:   A B C D 
参考解析:《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32、多选题 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民事主体获得所有权的合法方式和根据。根据法律的规定,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
A、 原始取得
B、 继受取得
C、 直接取得
D、 间接取得
E、 法定取得
正确答案:   A B 
参考解析:所有权的取得必须是合法取得,否则,不受法律承认与保护。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33、多选题 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转移所有权的意思为依据,而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方法的有()。
A、 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孳息的所有权
B、 房屋所有人取得附合于自己房屋的财产的所有权
C、 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权
D、 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
E、 丙将丁委托保管的古画直接卖给了不知情的戊,戊取得古画的价有权
正确答案:   A B C E 
参考解析:原始取得,是指最初取得财产所有权和不依赖原所有人的意志取得;继受取得(传来取得),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34、多选题 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B、 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C、 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
D、 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
E、 王某的抛弃行为已经完成,不能收回电脑
正确答案:   A C D 
参考解析:所有权的抛弃即以消灭自己的所有权为目的所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王某通过其行为表明,其已经抛弃了对电脑的所有权。而先占是指因单方事实行为而取得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是取得无主物所有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方式。
35、单选题 个体工商户属于()。
A、 公民
B、 法人
C、 公民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特殊形式
D、 其他组织
正确答案:   C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36、多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等规定,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
A、 有协议的,依照协议处理
B、 没有协议的,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C、 如果是按照等分原则处理,则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和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
D、 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婚姻法有关规定处理
E、 一律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正确答案:   A B C D 
参考解析: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条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7、多选题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A、 占有
B、 使用
C、 收益
D、 处分
E、 抛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