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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与2018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汇编
2018年镇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理清招商思路
召开专题党政联席会,认真研究了我镇的主要发展方向及当前形势之后,制定了“三二一”的招商思路,即“三个主导,二个支撑,一个承诺”。“三个主导”,即利用我镇特有的山水、矿产、文化资源优势,有计划的引进休闲观光、矿产品深加工、文化创意等大项目。“二个支撑”,一是利用我镇较好的土地资源和区位优势,引进资金和技术,将林果产业、农副产品加工包装产业做大做强;二是依托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引进餐饮服务、房地产开发;“一个承诺”,招的进、服务好、留的住、发展顺。
三、打造产业园区
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的要求,加大软硬环境建设,增强投资吸引力,提高承载能力。同时,加快氟化工产业园区、黄埔新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四、完善考核机制
一是对各村招商引资工作实行与年终政绩考核挂钩制度。根据招商引资贡献大小评出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000、XX、1000元。
二是对有功人员奖励。完成招商引资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奖励引荐人5000元。完成招商引资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奖励引荐人10000元。完成招商引资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奖励引荐人XX0元。完成招商引资5000万元以上奖励引荐人30000元。
五、多措并举招商
一是做好产业招商。围绕旅游休闲、农副产品加工、矿产品加工和文化创意等产业,明确招商任务,加大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植壮大新兴产业进行招商。
二是做好以企招商。我镇现已形成了盐、锡、萤石矿产品基地毛竹、油茶、脐橙(桔柚)和脐橙分级打蜡包装等较好的产业基础。在当前形势下,加大企业招商力度,以企引企,以企招商,既可以扩大企业规模,又可以拉长产业链条。
三是做好亲情招商。多年来的招商实践证明,充分利用我镇在外人员多、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多的优势,通过老乡、同学等关系,积极开展以外出创业人员回乡投资兴业为主题的亲情招商活动,广泛联系在外成功人士,组织招商恳谈会等活动,加强宣传推介,加深感情,做到以情动人、以情招商。
四是做好驻点招商和委托招商。选准重点区域,选派招商人员,强化驻点招商工作。在重点区域选择有实力的商会、中介机构、知名企业和关系广、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委托招商。
五是做好招商信息服务工作。我镇将编制《走进》的宣传手册,制作汉仙岩风景宣传光盘,让更多的商客了解。注重招商信息的收集,项目库的充实、招商项目的开发包装。加强与大集团、大企业及各类投资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外商投资动态,跟踪捕捉招商信息,整合客商、项目资源,为招商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六、务实高效招商
(一)召开招商引资工作动员会,在全镇范围内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层层动员,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实现全民参与招商。注意发现典型,及时表彰。
(二)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业务学习,全面了解掌握市、县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和有关程序,学习兄弟镇在招商引资方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全镇招商引资方面的水平。
(三)保证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保证招商引资队员工作时间,必要时派出车辆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六、XX年主攻区域、产业、项目
;;;芙蓉客家围屋开发。
、锡、萤石、铜等矿产品深加工。
;。
;;。
2018年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火情预警监测,规范火灾处置程序,确保我镇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指挥有方、扑救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及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以及《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村首长负责制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2.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
3.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
(五)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分级标准见附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1.组成人员
指挥长: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镇人民政府分管副镇长
副指挥长:镇人武部部长
成员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组成。
2.职责
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林技站,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村(居)委会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调和指导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属地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村(居)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和指导。必要时,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救工作需要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或组成由镇指挥部领导或负责该村(居)责任区的镇党政班子成员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火灾扑救督导组。
火灾发生地村(居)委会根据火情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明确现场指挥人员,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三、预警和信息报告
(一)预警
1.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预警发布
林业部门和气象部门应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
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电视、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预警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加强值班调度和火情监测;森林防火重点期内,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用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用火管理;县乡(镇)人民政府检查森林防火物资、装备完好情况,做好扑火应急准备。
(2)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加强值班调度和检查督促,并有一名以上副指挥长在岗待命;巡山护林员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查,镇村干部深入所包干责任片区督查,严格控制野外用火;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落实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措施;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应急状态。
(3)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电视、互联网等公共媒体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同时,应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森林防火重点期内,镇人民政府依据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停止炼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审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镇人民政府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林区村(居)开展森林防火督查。镇人民政府布置力量设岗加哨,加强防火检查;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战备状态。
(4)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后,应采取以下响应措施: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召集镇气象服务站等有关部门,分析森林火险形势,研究应对措施;公安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加大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地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和指导;镇人民政府应布置大量防火力量到重要区域,严防死守;镇半专业扑火队进入一级战备状态。
(二)火情监测
利用国家林火卫星监测中心、省气象遥感中心提供的卫星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通过远程监控、高山嘹望、地面巡护等形式,构建立体林火监测网络,密切监视火情动态。
(三)气象服务
镇气象主信息服务站及时跟踪县级以上的天气预报,及时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并依据天气趋势制订方案,必要时报告请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和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四)信息管理
1.归口管理
森林火灾信息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归口管理,严格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上报。
2.信息报告
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按照“有火必报”的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核准后应立即以上向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地区交界处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过火森林面积超过40公顷的森林火灾;威胁村庄、居民区和重要单位、设施的森林火灾;发生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超过12个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省市县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部和力量。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分别由镇或请求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请求市县或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村(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扑救火灾
立即就近组织村级扑火应急队、镇半专业扑火队赶赴现场
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请求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公安消防大队、武警中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救援力量,必要时向县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动省武警森林部队、省航空消防飞机、其它设区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扑火前线指挥员应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队伍在行进、扑火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学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人民群众,确保人身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衣、食、住”的基本保障和必要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