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泉驿区洪安镇防汛抗旱预案
第一章总则
编制指导思想
构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结构完整、功能全面、以防为主、协同应对、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本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
编制目的
确保本镇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安全,做好各类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编制原则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防汛抗旱以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和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贯彻防汛抗旱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防抗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辖区内积极因素投入抗洪救灾,以确保我镇安全度汛。
编制依据
龙泉驿区洪安镇防汛抗旱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成都市龙泉驿区防洪总体预案》以及城市(镇)防洪规划等国家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预案。
防汛抗旱重点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全镇重点监测的地段有:1、土门村一组(东干渠)涵洞、八组、十五组洪水河沿岸;2、红光村九组、十组太平河沿岸、五组城环路涵洞、低洼段、二、三组低洼地段、昌宝砖厂、川西监狱的防洪;3、化工新村五组、八组涵洞处、综合市场低洼段、新建小学、安居工程处。
全镇抗旱重点监测地段有:1、红光13、14、15组等沿山地区;2、川西监狱周边农户集中居住区;3、火车站、文安场社区。
第二章防汛抗旱领导机构与职责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组成
按照《防洪法》的规定,龙泉驿区洪安镇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镇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农业综合服务办、财政所、国土城建办、社会事务办、卫生院、电管所及驻镇成都消防第三中队等部门组成。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职责
(1)执行省市区防洪抗旱的决定,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开展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研究确定应对我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重要决策和指导意见;
(3)负责我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预防、指挥和处置工作;
(4)负责在特别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处置中,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的决定,进行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5)督促检查我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启动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工作;
(6)当防汛突发事件超出本领导小组处置能力时,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7)负责我镇防汛抗旱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应对我镇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计划;
(8)负责我镇防汛抗旱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工作;
(9)承担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任务。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职责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辖区防汛抗旱抢险指挥调度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协调指导本辖区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设置:根据《防洪法》规定镇政府要设置抗旱防洪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办。
主要职责:承担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我镇防汛抗旱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制定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统一指挥调度我镇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防汛抗旱工程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我镇防御洪水方案;负责我镇汛前安全检查;辖区防汛抗旱的指挥调度、协调和日常工作;指导各村组、社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防汛抗旱领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