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绍兴县取证矿山企业“回头看”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取证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积极预防事故发生,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取证矿山企业“回头看”方案》(浙安监管矿〔2007〕6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全县取证矿山进行“回头看”工作,全面排查并消除矿山企业事故隐患,促进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本质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以严、深、细、实工作作风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扎实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着力减少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逐步建立矿山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新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取证后矿山企业实施“回头看”工作,积极预防和消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矿山事故防范能力,以确保今年“零死亡”目标的实现。
三、计划安排
(一)企业自查(4-5月份)。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辖区内矿山企业对照安全隐患排查表(见附件)和有关规程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5月底前,企业将自查情况报县安监局业务科。
(二)全面排查(6-8月份)。县安监局根据各矿山企业上报的安全隐患排查表情况,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逐条排查。对于查出的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三)省局验收(9-10月份)。省局将于9-10月份组织“回头看”验收组对各市(县)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取证后矿山企业“回头看”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要切实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对矿山安全隐患排查要坚持做到“谁检查、谁督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程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与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和整改时限,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特点,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曾发生过事故的及未采用中深孔爆破开采的矿山企业。重点排查禁止扩壶爆破掏底崩落开采和限制并淘汰浅孔爆破情况、分台阶开采实施情况、边坡管理等情况。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重点检查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开采设计(方案)的执行情况、生产作业现场情况、安全设备和设施运行管理情况、淘汰落后和不安全的生产工艺及器材情况、推广安全适用技术的情况。
(三)依法监管,落实措施。要将矿山企业取证“回头看”工作要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相结合,严厉查处矿山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
(四)标本兼治,全面提高。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此次全面排查为契机,全面摸清本辖区矿山安全状况,找出事故隐患规律,制定出标本兼治的方案,重在治本。一是要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实现露天矿山本质安全。二是要采用安全适用技术,淘汰落后不安全的工艺和设备器材。三是深入开展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推动矿山本质安全建设。
附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表
非煤矿山企业
(含尾矿库)
安全隐患排查表
排查组织单位
排查小组成员
受排查单位
受排查单位安全许可证号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限
受排查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通用部分
项目
序号
排查内容
检查意见
排查人
签字
制度
文本
证书
记录等检查
1
证照情况,有无证照、证照是否到期。
2
建立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机构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
4
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5
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
6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
7
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8
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9
依法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