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敦操乡民族学校教职工2011年年度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一年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激励教职工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更大的成绩,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等提供依据,根椐黔组通[2007]135号、黔人通(2001)132号和长组通(2010)3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分中心校小学部教学系列、中心校初中部教学系列、村点校教学系列。
一、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执行党和国家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法制观念、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
能:教师的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及发展状况。
勤:出勤状况、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绩:工作实绩、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对象: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不含代课代职)。
三、考核结果呈现方式
考核结果呈现方式包括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1、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因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经教育帮助仍坚持不改者;
4、行政记过及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5、累计旷工超过15天及以上或连续旷工10天者。
6、在编不在岗的职工用工单位不提供当年表现情况以及不回原单位参加考核的者;
四、组织与与实施
1、学校成立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原则上由学校党、政、工、团队负责人、村校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为9—11人,;
2、考核结果在校内予以公示。
3、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公布后三日内向学校提出复议,学校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一天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三天内向教育局提出申诉。
4、考核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5、评价小组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查证属实,给予严肃正理。
6、本方案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由校长室颁布实施。
 
 敦操乡民族学校
2011年3月17日
敦操乡2011年教育系统实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为了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调动我乡全体教师的爱岗敬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工作热情,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加快全乡教育发展。根据《长顺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乡教育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绩效工资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全乡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实施对象
全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义务教育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绩效工资核定到受援学校,参与受援学校绩效工资分配,由受援学校组织考核,考核依据及要求与受援学校教职工一样。借调到非义务教育学校或其他单位的教职工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任何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全乡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全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上半年(1——6月)、下半年(7——12月)两次考核造册,由乡中心校组织审核后报县教育局,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任务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绩效补贴(县教育局下文明确的退养人员除外)。
(1)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
(2)脱产学习的;
(3)解除聘用合同的;
(4)停发工资的;
(5)借调到教育系统之外的。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够不上组织处理的,考核不合格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10%;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40%、50%、60%、70%、80%。
六、考核方式:
分中心校小学部、初中部和村点校三类按编制人数的71..5%比例进行分块考核分配;适用相同量化考核细则。
七、考核程序:
1、建立组织
2、公布方案
(1)职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