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石家庄法商职业学院特色志愿服务队注册管理办法
特色志愿服务队的成立、注册
第一条特色志愿服务队是院团委、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时代主题,在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直接领导的以开展定向、专项志愿服务活动为职责的志愿服务队。特色志愿服务队的日常管理由各系团总支和系青年志愿者分会进行直接负责。
第二条特色志愿服务队成立应当由各系青年志愿者分会提出并出具资格申请材料,由各系团总支对其成立资格申请材料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后报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院团委审核批准,并依据本章程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第三条申请成立的特色志愿服务队必须出具真实的相关资料,包括《特色志愿服务队成立申请书》、《特色志愿服务队章程》、《特色志愿服务队工作计划》等。
第四条筹备成立特色志愿服务队具备以下条件:
发起人必须具备有开展特色志愿服务队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无
院系通报批评以上处分,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有规范的名称、管理章程和稳定、符合的特色志愿服务场所和对象。
特色志愿服务队管理章程,包括以下事项:
特色志愿服务队的名称、宗旨、特色、主要任务。
特色志愿服务队的活动场所、范围、对象、方式。
特色志愿服务队的主要负责人及其产生办法、权限。
特色志愿服务队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特色志愿服务队队员的考核注册办法。
第五条注册工作
各特色志愿服务队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发放特色志愿服务队注册登记证,特色志愿服务队注册工作施行“每次活动注册与学期资格审核注册”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学期资格审核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进行。各特色志愿服务队保管好注册证,若其中出现问题,应及时交回修改或更换,若丢失应及时补办。
第六条日常注册
每次活动前按程序上报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院团委进行活动审批,
上报时后附活动参加名单;
活动开展时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监察部派出监督员进行活动监督;
活动结束后由特色志愿服务队提出注册申请,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监察部核实并签字后由办公室统一注册。
第七条学期注册
开学一周内,特色志愿服务队向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上报上学期特色
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建设、运营情况等;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各个特色志愿服务队的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形
成初审意见,上报团委;
院团委对其进行集中审批,审批通过,方可注册,否则将暂缓注册。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特色志愿服务队暂缓注册:
1、没有上交或为按时上交特色志愿服务队工作总结和相关资料的;
2、一学期内所举办的特色志愿服务活动不满4次或志愿服务时间不满10
小时;
3、活动中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或重大工作失职的;
4、对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工作屡次不能认真执行;
5、一次志愿服务活动中出现工作失误或工作瑕疵的;
6、其他经审核未通过的。
第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撤销特色志愿服务队其服务资格:
两学期内特色志愿服务活动不满2次(含两次)或志愿服务时
数不满6小时;
长期(两个月)没有进行学期注册的;
在两次(不含两次)以上活动中出现重大问题或的工作失误;
不服从院团委领导或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领导、安排的;
学期内人员不足20人的。
其他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根据被警告的特色志愿服务队的整改情
况,认为应该注销的上报院团委;
机构设置与日常管理
各特色志愿服务队设执行队长一名,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