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北京物资学院德育工作研究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4号令精神,切实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十大工程”,落实《北京物资学院德育大纲》,搭建德育工作科研平台,探索德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提高德育工作水平,促进德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特设立北京物资学院“德育工作研究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条  由学生处德育教研室聘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思想政治教育系列人员组成评审组,开展德育工作研究项目的申报、审批、管理、验收等工作。
第三条  德育工作研究成果计入科研工作量。
第二章 立项办法
第四条  申请项目要求
(一)凡热爱德育工作,具有一定教育理论水平和德育工作经验的教职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均可以申请德育工作研究项目;
(二)申请的研究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并注重结合我校德育工作实践;
(三)每人每年申请主持项目不超过两项,每个项目的主持人仅限一人。
第五条  立项审批
(一)德育工作研究项目原则上每年立项一次,结项时间在11月底以前;
(二)德育工作研究项目分为推荐项目、自选项目和配套项目三类。推荐项目由学校依据每年德育工作重点设计;自选项目由申请人根据本人工作实际自行选题;配套项目为申请人从校外申请、学校给予配套的支持的各类德育项目;
(三)申请人需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德育工作研究立项申请书》,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研究目标、内容及拟研究解决的关键问题要明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调研方案要切实可行,研究力量组成要适当,研究进度安排要合理,经费预算及使用要符合财务制度规定;
(四)由德育工作研究项目评审组对征集的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准予立项;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立项。
第三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 学校设立“德育工作研究基金”,对“德育工作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配套项目原则上按照1:1的资金比例予以支持。自选项目和推荐项目视当年项目申报情况而定,项目同意结项后,由项目主持人签字,经德育教研室审核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  项目研究过程中,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变化时,须由项目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德育教研室批准。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项目主持人须在计划结项之前提出申请,报德育教研室审批。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当年年底财务结算
时间。
第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项目将被终止不再提供经费资助,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下一年的德育研究项目:
(一)预定时间内无法结项,未办理延期的项目;
(二)未通过结题的项目;
(三)严重违反经费管理制度的项目。
第四章项目结题和验收
第十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主持人应填写《北京物资学院德育工作研究结题报告》,附研究成果报德育教研室。
第十一条项目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第十二条 德育工作研究项目评审组于每年11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予以结题;同时确定下一年度的德育研究推荐项目的范围。
第十三条 学校每年将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在学校德育系统内推广。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五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生处。
附件2:
北京物资学院大学生德育工作研究
立项申请书
(201 年度)
项目名称: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北京物资学院德育教研室
二○一年月
填表说明
一、填报《申请书》前,请先查阅有关规定。《申请书》所填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采用国家公布的标准简化字。外来语要用中、英文同时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需要注出全称。
二、《申请书》以WORD文档格式录入,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按要求日期报送到学生工作部。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三、本《申请书》一经正式批准,即行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其中某些条款,须经德育教研室批准。
申请者的承诺: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提交研究成果。
申请人签章:
年月日
一、简表
申报项目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
申请经费
(元)
其他经费支持情况
项目主持人
姓名
年龄
学历
电子邮箱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项目组其他成员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技术职务
项目分工
立项依据
研究内容和意义摘要,本项目研究概况、现状及发展趋势
关键词(限3个):
二、对完成本项目的条件论证
项目负责人的研究水平、组织能力和时间保证;项目组参加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