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泊头派出所申报二级派出所汇报材料
泊头派出所始建于1965年,所址位于沾化县县城西南约10公里处。辖区面积105平方公里,辖区辖36个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56家,中小学校8所。目前,我所拥有警务用车2辆,微机21台,三个警务室。所内现有正式民警10人,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党员民警9人,七人毕业于公安院校。
近年来,我所在泊头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以基层工作为基础、以严打整治为拳头、以正规化建设为载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齐心合力,多措并举,在各项业务工作取得良好成绩的同时,实现了正规化建设的长足进步和历史性跨越。在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法办案、服务群众、队伍建设及内务管理等方面探索出一条新的路子。真正实现了辖区秩序好,发案少,人民满意的目标。所内5人次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 2008年被市局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08年度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2010年被县公安局评为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
一、人口管理
泊头派出所辖区实有住户11352户,实有人口33264人,全部纳入管理,并且构建了外出人员网络管理平台。我所现有重点人口182人,外执犯52人,没有漏管失控现象。
在办理户口证件工作中,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符合规定要求。居民办证信息全部实现计算机联网管理,并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及时更新,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
二、治安管理
    近年来,泊头派出所辖区内未发生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案件,未发生严重治安灾害事故,未发生任何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更没有被上级公安机关查处的案件,未发生过涉枪、涉爆案件或事故。
我所按照公安部八条措施与辖区学校搞好警民共建活动,民警分别担任学校和村委法制辅导员,经常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同时落实安防制度,整治周边环境,及时查处和依法打击扰乱校园环境、扰乱治安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我所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经常性的治安调查,对治安问题突出的场所、部位开展集中整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坚决把流氓恶势力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安全防范
我所通过人口调查和治安管理,从中收集涉及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信息并及时呈报,将印有防火、防盗、防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知识的宣传单发到群众手中,并每季度将辖区治安警情公示出来,增强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我辖区现有农村治保会36个,人员制度落实,发挥作用达到70%。
我所根据辖区情况建立了屈牟、店子、东吕三个警务区,并建立相应的警务室。安全小区覆盖率达到60%。我所规范和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建立专职联防队伍3支,共45人,针对不同时期治安状况的不同特点采取昼巡、夜巡、守侯、车巡、步巡等多种形式,有效地遏制了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纵火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四、执法办案
我所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2010年我所投资40余万元新建了办案区,实现了办公、办案、生活、服务四区分离。办案区做到了全程监控,录音录像,使我所的执法办案建设有了质的飞跃。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
在办案要求方面,我所要求每起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完备。在受案处警方面,我所受理案件认真负责,记载详细,无推诿现象;出警迅速及时,无延误现象。
在执法情况方面,我所严格公正执法,没有越权执法、插手经济纠纷或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没有违反程序办理治安案件的情况,没有复议撤销、变更裁决、诉讼败诉、国家赔偿及其他执法过错责任案件。
在严守法纪方面,我所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没有发生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滥用强制警械等问题,没有超时限、超范围继续盘问等问题,没有发生指使或放任非警务人员从事执法活动的行为。
五、服务群众
我所民警树立“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意识,在实际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事为民所办。一是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设立警民联系箱,积极发放警民联系卡,在办公区内设置警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公布收费标准,办公程序、时限等,实行一次性办结制度;二是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杜绝冷横硬推,年内未发生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差而引用群众投诉。三是外部监督落实到位,警民关系融洽。定期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书,征求群众对辖区治安状况、队伍建设等满意度,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办并反馈结果,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
六、队伍建设
我所着力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未发生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在习惯养成上,我所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的要求,切实做到依法治警、依纪治警、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