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肥东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作流程优化方案
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水平,是我委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重点环节。围绕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促进发改委机关“健身”,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在转变职能、理顺部门关系的基础上,对我委各类工作流程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围绕与企业投资者生产建设密切相关、与推进肥东又好又快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细化、优化、简化,逐步建立“权责一致、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运行体制,为实现肥东跨越式发展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根据县活动办〔2007〕14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委各项工作流程提出如下方案。
一、对外办事流程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许可事项。
县发计委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和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受理程序、承诺时限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如对政府资金投资项目只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三个环节的审批;对符合省、市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权限范围内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对目录范围外的投资项目,不论投资数额大小,一律实行备案制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对外商投资项目属于鼓励、允许类的项目,争取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初审上报核准。
2、优化审批环节,实施行政提速。
为积极推动我县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5年本)》《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合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合肥市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5]75号)精神,我委对企业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由原先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三个阶段三次审批,改革为核准或备案制一次性办理,今年又按照效能建设总体要求,对项目办件实施提速,由原先10至20个工作日提速为2至5个工作日办结。对省属、市属权限批准的项目主动帮助企业与省、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联系,进行申办;对市政府规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投资主管部门的,第一时间办理审批、备案与核准,并加强对这类项目审批工作的跟踪服务。
3、改进服务方式,实行流程再造。
深入开展“查摆找补创”,进一步解放思想,实行流程再造,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权限内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设定依据、权限、流程、时限、服务承诺,
进行了修订、规范。在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和网上进行公示,方便了企业和群众进行对照,高度透明,方便办事。建立并开通工业投资项目“绿色通道”,通过项目预审、全程代办、特事特办、预约办理等方式,保证通道畅通。
肥东县发展计划委员会
行政服务事项“七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类
一、政府投资项目立项
(一)、项目名称
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
(二)、项目受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发布)、《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合肥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合政〔2005〕120号
(三)、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肥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项目立项申请
2、项目建议书
3、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意见
4、其它材料
(五)、办理流程
1、受理:县便民利商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应当在收到项目建议书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需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待申报材料完善后正式受理。
2、相关部门审查:县发改委根据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审查后提出书面审核意见。重大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县政府。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报县政府前应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3、办理:县发改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对项目是否予以立项的决定。
4、办结:申报单位按发改委承诺时间到窗口领取项目批准文件或不予立项的决定文件。
5、对县政府审定的建设项目,由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议书,并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六)、承诺时间
正式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相关部门审查、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政府审定时间不在其内)
(七)、收费标准
免费
二、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一)、项目名称
政府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