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理工大学《采煤概论》精品课程第二篇井田开拓第3章井田开拓的基本问题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三章井田开拓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煤田划分为井田
第二节矿井储、年产量和服务年限
第三节井田再划分
第四节井田内的开采顺序
第五节井田开拓的概念
第六节开拓方式的概念及分类
第一节煤田划分为井田
在地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含碳物质沉积形成的基本连续的大面积含煤地带称为煤田。
开发煤田形成的社会区域,成为矿区。
矿区根据储量、赋存条件、煤炭市场需求量和投资环境等情况,确定矿区规模、划分井田,规划井田开采方式,规划矿井或露天矿建顺序,确定矿区附属企业的类别、数目和生产规模,建设过程等,总称为矿区开发。
在矿区内,划归给一个矿井开采的那一部分煤田。
一般情况下:煤田-(矿区)-井田(矿井)
第一节煤田划分为井田
一、划分的原则
、储量、煤层赋存及开采条件要与矿井生产能力相适应
,处理好相邻矿井之间的关系
第一节煤田划分为井田
二、井田境界的划分方法
(一)垂直划分:相邻矿井以某一垂直面为界,沿境界线各留井田边界煤柱,称为垂直划分。
(二)水平划分:以一定标高的水平面为界,即以一定标高的煤层底板等高线为界,并沿该煤层底板等高线留置边界煤柱。
(三)按煤组划分
(四)以自然边界(如断层等)划分
第一节煤田划分为井田
井田边界划分方法
1-垂直划分;2-水平划分;3-以断层为界
第二节矿井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一矿井生产能力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t /a)即:设计中规定矿井在单位时间(年或日)内采出的煤炭和其它矿产品的数量。
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矿井经过技术改造,核定后的生产能力,万t /a。
井型: 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同,我国将矿井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称井型。
第二节矿井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井型划分如下:
井型生产能力(万t / a)
大型矿井: 120、150 、180 、240 、300、
400、500及500以上(其中300万t/a及其以上又称特大型矿井)
中型矿井: 45 、 60 、90 。
小型矿井: 9 、 15 、 21、 30。
第二节矿井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二、矿井服务年限
矿井服务年限是指按矿井可采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并考虑储量备用系数计算出的矿井开采年限。
三、矿井生产能力、服务年限与储量的关系
T=ZK/AK
Zk-矿井可采储量,万吨;
T-矿井设计服务年限,a;
A-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万吨/a;
K—储量备用系数,~。
储量备用系数是为保证矿井有可靠服务年限而在计算时对储量采用的富裕系数。
第二节矿井生产能力和服务年限
我设计服务年限
井型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t/a)
矿井设计服务年限(a)
水平设计服务年限
开采0~25°煤层的矿井
开采25°~45°煤层的矿井
开采45°~90°煤层的矿井
特大
300及以上
70
30~40
—
—
大
120、150、180、240
60
20~30
20~30
15~20
中
45、60、90
50
15~20
15~20
12~15
小
9、15、21、30
各省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