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号线和十号线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
招标编号:0614SY130063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 5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部分协议书范本 22
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沈阳招标中心受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沈阳地铁九号线和十号线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地铁九号线和十号线工程项目保险经纪
2、招标单位: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30%,自筹70%。
5、保险经纪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沈阳地铁九号线(或十号线)工程保险合同期限结束时止。
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沈阳地铁九号线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
二标段:沈阳地铁十号线工程项目保险经纪服务。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7、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二标段: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保证金存款协议复印件或职业责任保险凭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2月27日~2013年3月5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
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法人代表授权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于2013年2月27日至2013年3
月5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沈阳招标中心419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报名。
3、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13年2月27日~2013年3月5日9: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419室(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另付特快专递费用50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四、咨询答疑会:
本项目不举行咨询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致电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3年3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五楼),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定于2013年3月21日1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五楼)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28-3号
联系人:邢云云
电话:(024)24082122-3828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419室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240180262210001
联系人:续晓明
电话:(024)22530070
传真:(024)22503601
邮箱:jdzbgs@
八、招标信息发布与结果公告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第二部分招标项目内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经纪公司。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