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塑钢窗工程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2012-03)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商住小区#楼的塑钢窗制作及安装工程分包给乙方制作安装一事,特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 。
二、工程承包内容: #楼塑钢窗制作及安装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验收合格的大包干。
三、工程承包范围:由甲方提供各类塑钢窗型号、尺寸、数量,乙方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及图纸尺寸放样,并报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再加工制作。如甲方塑钢窗尺寸及数量有变更,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窗高1500以下不做亮窗。
四、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包直至符合验收及使用功能的一切材料。推拉窗型材指定为安徽芜湖海螺型材80系列,半彩,颜色为古铜色,代号CONCHH-6802。平开窗为安徽芜湖60系列,颜色同上。,优质胶条,中空玻璃(5+9A+5)、月牙锁、滑轮、铝滑轨毛料、防碰撞、防脱落装置等配件以样品为准。
上述型材、主辅料由双方封样,并作为验收的依据。
五、资料提供: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生产加工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企业机构代码证
5、法人代表证
6、生产、安装资质证明
7、地方相关部门的备案证明
六、施工工期。
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进场施工安装;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不得拖延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元。如因甲方技术变更导致延期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
工期:自进场之日算起45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标准:优良工程。
八、技术要求:
1、塑钢窗制作标准执行《-89》B类B2标准。成品质量符合JG/T3017—94、JG/T3018—94的要求,安装质量应符合JGJ103—96的要求。
2、安装前必须放线定位,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安装。
3、安装前塑钢窗用保护膜包装保护完善后再进行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清除。
4、密封发泡剂打满,并且靠外墙的发泡剂要求比窗料平面进1公分。
5、待工程完工后打窗套密封胶,要求密封胶垂直平整。
6、窗户两边缝隙3公分及以内打泡沫胶,3公分以外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用水泥砂浆抹平后再安装外框及后续工作。工程完工后打密封胶,密封胶应横平竖直,表面平整。
7、窗户安装时,上下口应平直,如洞口标高有误差时应统一找平,但不得破坏洞口上部框架梁。
8、原材料、机械到现场,现场制作。
九、验收标准:
按JGJ103-96标准执行验收程序。验收资料由乙方提供,甲方整理归档;乙方保证竣工验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符合验收及存档要求。乙方按工序报验,所有工序必须符合质检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一个单体不得少于一组外窗户实体三性检测报告)。
十、合同工价及支付方法。
合同工程价款:按元/平方米计算(此价格为不含税价),总工程款以实际工作量结算。
合同工程价款按下列方法支付:
外框安装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35%;
内扇及固定玻璃安装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