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开展中层干部考核和支部年终总结
评比工作的通知
赣地矿902党字[2008]16号 2008年12月10日
队属各党(总)支部:
2008年,我队党组织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经济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更好的总结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在全队开展中层干部考核和支部年终总结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层干部年终考核
中层干部年终考核是我队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长效机制。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九O二大队中层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地矿902党字[2002]07号文)要求进行,考核内容分为个人德能、履职绩效、民主测评三个方面。
队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均要写出年度述职报告、述廉报告,总结年度工作,并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工作,同时进行职工民主测评工作。
二、支部年终总结评比工作
(一)工作总结
各党(总)支部要根据我队《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赣地矿902党发[2006]3号文件)要求和签订的责任状,对今年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总结力求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回避问题。
(二)评比工作
1、评比条件
先进党支部的条件是: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显著,本单位、部门的生产、工作任务完成良好,职工队伍思想稳定,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健全、措施落实、组织生活正常,支部全体党员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具体以《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基层单位经济责任目标与党支部工作目标同步考核、联奖联罚办法》为主要依据。
优秀党员的条件是:是本单位、部门的生产、工作骨干,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较突出,事迹优秀。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是:党务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各支部正副书记;能认真组织落实并较好完成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发展促经济”工作中成绩显著,有较突出事迹。
2、评选比例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比例为全队支部数的20%;优秀党员的评选比例为现有党员比例的10%,支部党员总人数不足10人的可推荐评选1名。离退休总支推荐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为全队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5%。
3、评选方式
先由各党(总)支部评比、推选,并报送书面事迹材料、申报登记表。大队党委组织集中评选。
三、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妥善安排、认真落实、按时完成。
2、请各党(总)支部务必将干部述职、述廉、考核登记表,各类先进事迹材料、申报登记表,于2009年1月10日前送交大队党委组织部,上述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稿。
特此通知
附件:1、2008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2、先进党支部登记表
3、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
附1
九○二大队2008年度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表4-1)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自评说明
自评分
考核分
支部综合工作55分
经济发展
20
按大队与队属各单位(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得分折算计分。
和谐建设
10
队伍和谐稳定,单位综治工作目标考核为优秀计10分,达标计6分,不达标不得分。
战斗堡垒作用
25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大队党委工作部署计5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好,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计5分;班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党政一把手班长作用发挥好计5分;议事规则健全,重大决策程序规范,决策效果好计5分;党支部年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有督促落实、有实效计5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
组织工作
20
领导班子建设
6
班子成员作风扎实,深入群众,解决问题及时计2分;班子形象好,年度民主测评满意率80%以上计2分;开展“四好班子建设”活动效果明显计1分;民主生活会按时召开、质量高计1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
分
基层组织建设
5
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支部换届工作计1分;党支部目标管理落实到位计2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组织生活健全计2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
党员队伍建设
6
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计1分;主题实践活动、“创先争优”活动有特色计2分;发展党员成效好计1分;党费收缴和党员信息库建设等工作规范计1分;关心帮助困难党员计1分。存在问题酌情扣分。
干部、人才
队伍建设
3
干部按规定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参与教育培训成效好计1分;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效果好计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