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医院德、能、勤、绩考核制度
为正确评价我院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我院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确定、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结合《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及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四项内容。以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敬业精神。
1、对“德”的考核
(1)考核政治思想表现。重点考核能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
(2)考核遵纪守法表现。重点考核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
(3)考核医德医风表现。重点考核是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医院和集体声誉。
(4)考核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重点考核是否热爱集体,善于团结合作,严格要求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
2、对“能”的考核
(1)考核掌握基础理论的程度。重点考核是否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
(2)考核业务工作水平。重点考核实际工作,参照服务对象反馈的信息和业务成果,客观评价业务水平。
(3)考核适应能力。重点考核是否有工作经验,能否根据社会及服务对象的变化,主动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应变能力,胜任临时任务和特殊工作。
(4)考核管理能力。重点考核是否会制订符合规律、富有创意的工作计划,写出有借鉴意义的工作总结,能否独立开展工作,按程序处理问题,实行科学管理,有组织协调能力。
3、对“勤”的考核
(1)考核工作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担有难度的任务,工作不分份内份外,任劳任怨。
(2)考核服务态度。重点考核是否有服务意识,主动、热情、耐心开展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着想,处理工作及时果断,办事讲信誉。
(3)考核劳动纪律。重点考核出勤及工作时间的有效利用,是否出勤率高,有事请假,按时上下班,不中途离岗。
4、对“绩”的考核
(1)考核工作数量。重点考核本职工作任务是否饱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的情况。
(2)考核工作质量。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发生。
(3)考核工作效率。重点考核是否提前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职工作和其他工作,
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好评。
(4)考核工作效益。重点考核工作成果,获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获奖情况。
二、考核等次和基本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称职(70—89分)、基本称职(60—69分)、不称职(59分以下)四个等次。
1、优秀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勇于创新、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成绩突出。(对医疗工作中出现的医疗纠纷、差错的当事人,当年获得的学分不足25分的,参加学院组织的青年外语考试不合格的均不能被评为优秀。)
2、称职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认真履行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