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建立公开、公正的经营绩效管理与考核体系,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本公司在编员工(总经理室成员除外)均为考核对象。凡属辞职、自行离职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员,从离岗之日起停止一切考核性收入及其他待遇。在人保财险系统内调整的按实际工作时段计发。
第三条业绩考核的基本原则
考核对象业务岗的考核,以加大业绩考核为主,按业务部经理、业务部副经理(经理助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业务经办五档确定每月发放底薪,根据个人的实收保费计算业务提成,用于发放业绩考核收入。
考核对象综合岗的考核,以岗定薪,分为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经理助理)、业务主管、业务主办、业务经办五档,并引入业务质量指标,与营业部经营成果的按一定比例相关联。
第二章业绩指标
第四条考核对象业绩指标包括实收保费、业务进度、应收保费等项目,具体内容及考核标准根据公司业绩合同参照公司和业务部门保费实际进度情况为准。
第五条保费收入计划
考核对象的保费计划,采取一部分与营业部的业务相关联,一部分分解到个人的方式下达。
第六条应收保费
本公司高度重视应收保费的催收和清理工作,实时监控每一笔应收保费,坚决执行“谁经办、谁催收”的管理原则,从源头上堵住收费漏洞。
第七条个人业绩
用于计算个人业绩的为业绩保费。
业绩保费=实收保费×渠道系数
实收保费=当年保费收入-当期应收保费余额+上年末应收保费余额。
渠道系数表
渠道类别
渠道系数
总经理室指定的专、兼业代理业务
销售人员直销业务
总经理室指定的专、兼业代理业务指由总经理室负责,指定由业务员配合展业公关的专、兼业代理公司办理的业务如银行等。
第八条业务进度
本公司下达考核对象部门及个人保费收入计划时,根据省分公司总体保费收入计划要求,结合业务发展实际制定部门及员工各季度业务进度目标,并引导员工积极完成,确保业务均衡持续发展。
第三章薪酬与收入
第一节业务岗位
第九条考核对象收入
考核对象收入由固定薪酬、业务提成收入、进度达标考核收入等部分组成。
一、固定薪酬
每月预发固定薪酬部分根据公司考核对象职档确定:
1、部门(副)经理:每月预发比例为档案薪酬的60%,个人档案薪酬剩余部分的考核,按照个人《2012年度关键业绩指标(KPI)表》具体内容及考核权重执行,在年底或次年计算兑现。
2、业务主管(含)以下层级:每月预发固定薪酬详见下表。
单位:元
职务
基本工资
客服津贴
岗位津贴
业务主管
待定
待定
担任组长者每月岗位津贴200元,未担任者无。
业务主办
2000
1000
业务经办
1300
600
业务经办
(保护期)
同档案工资
无
客服津贴根据业务员客户服务情况发放,对客户服务细心周到且零投诉的全额发放。若因客户关系维护或跟踪服务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业务流失;或因查勘不及时、定损不合理、防灾防损不到位
等原因造成公司不应有的损失;或因客户投诉有损公司声誉的,每发生一次视情节轻重、影响恶劣程度扣罚当事人客服津贴10%—100%。为了强化大客户服务工作,公司要求业务员对大客户(由总经理室确定)每月最少1次与客户沟通,收集客户意见反馈表,每少一次扣罚50元。
3、考勤奖:全体员工每月200元
每无故迟到1次扣40元;每无故缺席半天扣200元;每请事假半天扣80元,当月不足扣罚者下月补扣直至扣完为止。
除事假外,每请其它假如病假、婚假、探亲假等每半天扣50元,扣完当月考勤奖为止。
二、业务提成收入
公司鼓励员工自主开拓或配合专、兼业代理公司开拓业务,以实收保费为基数,根据业务支付费用情况,按照本公司规定的业务提成比例计算业务提成收入。
1、个人业务提成比例如下表,但可根据业务效益情况进行上下浮动调整,调整权归总经理室。
险种
手续费比例
绩效工资比例
企财险
15%
3%
只对业务主管(含)以下层级者发放,部门(副)经理不得享有此项提成。
工程险
15%
货运险
20%
团体家财险
(一单逾50户且保费1万元以上)
20%
团体意外险
(一单逾50人且保费1万元以上)
20%
其它非农非车险
15%
2、个人通过自己联系的中介(如经纪公司等)承揽业务的中介费超过以上手续费比例时,绩效工资计提比例视展业成本及难度情况在1%-2%幅度内确定。
3、总经理室指定的专、兼业代理业务,个人不再计提手续费,%-%幅度内确定。
三、进度达标考核收入
考核对象完成各季度实收保费累计进度计划的,按阶段发放进度达标考核收入。
部门季度考核:当部门季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