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从“教育在场”到“教育学立场”
从教育在场到教育学立场
中国教育学的立场问题是中国教育学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凸显出的一个问题域,由于涉及教育学科和教育研究者的安身立命①之所在,所以愈来愈成为21世纪初期中国教育学研究中的一个根本问题(相对于上世纪的教育的起源问题、教育学的学科性质问题等),其研究成果日益丰富,研究主题多定位于从教育内在特殊性言说教育学立场,从教育私性②演绎教育学立场,忽略了现代教育的公共性品质。教育学立场的确立必须以教育在场作为逻辑前提和演绎基础。
一、何为教育在场
在场(Aniddot;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认为,公共性(公共领域),它并不指称某种特定的公共场所,而是任何能体现公共性原则,即原则上对所有公民开放而形成的场合。一经形成后,它又能有效地保障人们自由地表达或公开他们的意见,不受任何教条与强制性权力的干扰。换句话说,公共性本身就表现为一个独立的领域,即公共领域,它与私人领域是相对的[2 ]。长期以来,公共性就具有双重传统:第一,公共的意指国家,就它依赖于一个自然的人类共同体而论。第二,公共的则是指在公共场合、而不是在一个人的家中出现的东西,或者在社会上具有普遍影响或普遍用处的东西。[3 ]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教育的发展,教育愈来愈具备公共性质;教育场域愈来愈成为公共场域;教育问题愈来愈成为公共问题;教育研究对象及方法论愈来愈成为公共议题,体现出复杂性思维特质;教育理论愈来愈需要公共理论的滋养;教育实践愈来愈融入社会变革的洪流中[4 ]。在这种情境下,所谓教育在场就是指在教育的公共性品质③的引导下,促使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真正走入公共生活,秉持公共理性,维护公共利益,培育合格公民,追求公共的善,从而达成公共生活的福祉④。教育在场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关乎着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实现教育的公平性,追求教育的公正性,从而有助于生成多元和谐的社会生态;教育在场作为一种实践范畴,涉及合理分配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提供高标准的教育公共服务,从而有利于形成公平和效率兼顾的社会发展机制。总而言之,教育在场就是旨在使具备公共性品质的现代教育本身作为主体对于人、社会、国家和人类等客体对象的发展和进步起到应有的主动性影响和作用。
二、如何教育在场
对于如何教育在场的问题,可以从本体论、价值论、知识论、方法论等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
首先,从本体论的角度讲,实现教育在场需要确立教育的公共性品质,并以此作为教育研究和教育活动的发源和展开。教育的公共性品质是伴随着现代民族国家的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公共场域的多重变革中所体现的现代公共教育的核心理念。公共性品质是现代教育的基本特征,是现代教育的内在属性。
总的来讲,教育的公共性品质应包含以下内涵,即教育的公益性、教育的平等性、教育的公正性。公益性(公共利益性)是教育公共性品质的首要要义。公益性是社会生活诸多场域所具有的性质和内容,教育场域也不例外,教育是基于培育人进而达成社会发展的活动,它兼顾了个人利益、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其公益性已经被现代世界几乎所有国家所接受和认同,并把教育事业当成公益事业来进行规划和运行,坚持和维护教育的公益性是现代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教育的公益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由于社会、政府、学校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