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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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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中共北京市昌平区委组织部
文件
北京市昌平区监察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昌平区财政局
昌人社发〔2011〕5号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后模范遵守和规范使用
社会保障卡就医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工委、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从2010年4月起,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经陆续领到和
启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携带社保卡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是市区政府为民办的一件惠民实事,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费用个人垫付款负担重、报销周期长的问题,给参保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在推进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的进程中,便民的社保卡已成为少数不法分子骗保套现的工具。具体表现为:个别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开取药品转卖给药贩子从中获利;一些参保人使用社保卡重复开药、超量开药供家人或家属使用;一些参保人将社保卡转借给朋友、同事及陌生人使用等等。为此,自去年11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及时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有利地打击了各种骗保行为,遏制住了骗保行为发展的势头,在社会上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公费医疗人员自2011年1月1日起参加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参保人员也已经领到并使用社保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社会建设的管理者,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在使用社保卡过程中理应成为模范的遵守者,率先为其他参保人群做出示范,为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起到表率作用。为防患未然、防微杜渐,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力社保局京人社发〔2010〕5号通告《关于参保人员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处理办法》(以下简称5号通告),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社保卡的就医行为,营造浓厚的诚信就医环境,现提出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深刻认识到违规使用社保卡骗取医保基金后果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医保基金是全体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自2001年全市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经过10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系,有效地缓解和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尤其是在医疗待遇保障水平和结算方式方面我市在全。医保事业改革发展到今天实属来之不易,我们要共同珍惜,倍加呵护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利用社保卡骗保对医保制度的潜在威胁是巨大的。如果漠视放纵各种骗保行为肆意妄为,就会对十年来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医保制度给予毁灭性打击,最终导致医保制度大堤决口,导致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倒退,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5号通告精神,人人争做模范遵守和规范使用社保卡的楷模。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有责任有义务担当起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使命。要管好自己的社保卡,模范遵守和规范使用社保卡,同时要教育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规范使用社保卡,不参与骗保,要自觉抵制各种骗保行为。
三、坚持诚信就医,严禁以下七种骗保行为的发生。
(一)将本人社保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或者使用他人社保卡并发生医疗费用。
(二)以欺骗、胁迫等手段重复开药,超量开药。
(三)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冒名住院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