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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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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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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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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某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某某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公司在某某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法定住所: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精诚合作,齐创美满生活。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是:禽畜养殖、销售;饲料加工;相关产业有关经营业务等。
股东名称(姓名)和住所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人,分别为: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
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
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出资万元,占出资比例的%。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三)按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所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二)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
(三)公司已经工商登记注册,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六)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出资额认缴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的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需要转让出资的股东,须在3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指定专人把有关帐目结算清楚后,方能把所认股金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成立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公司法》第38条规定职权。
(全文如下,可省略。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按照《公司法》及本章程的规定执行。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公司章程的修改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人,由股东三方委派担任。
第二十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产生程序是董事会选举担任。
公司第一任法定代表人由担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公司法》第46条规定的职权。(全文如下,可省略: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