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X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平衡,提高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提高应收账款的周转率,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应收账款实行“源头控制、过程监控、责任到位”的控制原则,实行“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总部与项目部风险共担”的考核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X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应收账款管理的范畴及组织机构
应收帐款管理的范畴:工程项目已形成产值但依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尚未按时回收的款项,均应纳入应收账款管理范畴。根据工程形态划分,分为在施工程应收账款、已竣未结工程应收账款、已竣已结工程应收账款。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划分,分为一年以内应收账款、一年以上两年以内应收账款、两年以上三年以内应收账款、三年以上应收账款。
应收帐款管理的组织机构: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为项目部与总部资产财务部。应收帐款的清欠管理应根据具体情况有重点地确定清欠机构,原则上在施工程及已竣未结工程,清欠机构为项目部,总部经营管理部与项目部应共同及时完成工程结算,以利于后续工程款的回收;已竣已结工程,清欠机构为清欠办公室;进入法律诉讼的工程,清欠机构为法律事务部。应收帐款的考核管理由总部资产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完成。
清欠办公室为常设机构,设办公室主任一名,由项目经理、资产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法律事物部、市场营销中心相关人员共同组成,接受清欠办主任的统一调度,清欠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冲突时,应以清欠工作为主。清欠办公室在催收应收账款的过程中,项目部应积极参与催收工作,并密切与法律事务部等职能部门联系,对确实无法催收回的应收账款报总会计师和总经济师审核后,经总经理审批是否转入法律诉讼。
第三章 应收账款的源头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应加强事前控制,强调从源头进行应收帐款风险控制,在扩大市场营销份额的同时,控制应收帐款额度。
在招投标环节应重点审查建设方的资信能力、项目审批手续、资金来源渠道、履约能力等,应选择诚信、合法、有实力的建设方投标。在付款方式方面应注重进度款付款比例的高低形成的应收账款在流动资产中所占比重的合理程度、垫付资金、履约保证金占用的时间及收回的难易程度、企业当年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净流入是否能保持企业现金流量平衡。在施工合同签订环节应加强债权保障条款的商谈与审查。
垫资工程项目应由市场营销等相关部门对建设方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后,报党政联席会进行审批。
第四章 应收账款的过程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应加强过程监控,建立过程监控动态体系,随时掌握应收帐款情况, 及时发现坏帐风险。
应收账款的统计管理:总部资产财务部应建立应收账款信息库,并做到应收账款信息库在项目部、清欠办公室、经营管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的及时共享。项目财务主管应当按每个工程项目建立应收账款台帐,每月底填写《应收账款控制表》分别报送各项目部负责人和总部资产财务部。项目经理接到项目财务主管提交的《应收账款控制表》后,应依照相关合同规定,迅速采取应收帐款回收措施。总部资产财务部汇集各项目的《应收帐款控制表》,经总会计师审核后,报送总经理及定点负责领导。
应收账款的核算管理:应收帐款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定期进行账龄分析。根据《企业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