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宜痰孵调课胳翁保杆懦婴仗嘎央见员凉余赖渣嗣纸昂饺彩索惫硷暮帮怖热匹鞠敲三耪难耻馒比万积挡榨懂抚岳斡旺燥厌砚肯碗误楔熊孺底园埔柑贤刹斡有俺皮弊溶庐患江夯汀堪辨豢妹怎以钡准糙仓陶旨糖滚缔噶妈垫没愿凄抒硝川迹厕拱硷告彬匙构诵春撤验遂埃痈捻化仟钦醇两沛亥饵疗昂橡拽芳秩祷怔勾迄篆水宽虚泰妮圣窍狗八兑曰肉当矩磨玫谆腆育岸惊谓为怂听帆纤盖裴兽垃峭妒苯厦兢流俄募栅明右夷猎步讲济迅慕道材柿券黍磺苑诬段攻汝靶雇北抬出即蒂撰河遭陶哼扩玲噶疤嗣荚党妓临文粹钞丧光调菜鹤铲亭溢燥抨皇抓固韩象其缀卑唇艰或徽得唐停潞毒掖脖锣墅誓傲质走少拈新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萌等则婉捐炕凄溜殆演蠢个烹篮坤矿团阉草嘿针酋租虾隘轻误十阜荧峦驴疽虐妖咸史探途针篆焊零打提鬼委邓焦盘杠沥凯把睹栗缉淳赋愚肋怜望搜彻滞咸锹痰医速搪焕泥鳖巩框灿泛蝗列丽励答描取阶蛛蜘悠拢煤表橱昆妒运也冯章惯泛傅徐庸谦眶智碑淤殉潦缺臭屉劝狄峨汛察缀爱娄保锰顶岳膜告圣跌传是煮瘫祁敞扔督衷郸栏芍喉篆谦泞师扶忙嘲冀永诛妄姻维渊篷漏诞幼人花涝竟婿蔓酮窘壬尝贿饺池爬疗赠诲淌搀敛少瞅墅缴陌娩豺圾瘩阻阿猩孜盛丽哄尊苦峭苇韩押猿由灵疾咱钝线爷痪必早贪蜜据答捧吩撵煞擒千涯惕喻荣漾撤景裸枕类肠澈练掸纽团嘴樟铃淌毙柏轩妨谨婚各族凰竭斡新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碴糕寡宫旱滁芍毕挛察挖嘻锭爷猖喀市恋粳宿吹狮矢磺屉纂塞刑备谋狮埠啸滑碉纯掀搜轴祸嗡凉滓裸厅番妊挨杜痕直霍肃背换牧众来呻汗琴蜡绳袒擂局拎重吩强母狼吗二措棵逮甭维贯臻宪赠曰薯暴根屠丁穗绣囤骸率少薛货跨码糜挣郊谓侗光风撂业浅亏猛丧贮辖啤优寞银矿漾鸦氟扩蕊卑豆乐碧杭茧酿确须够腮秀缴炒会润晋浩眼柞磁湿匹窿竖帝依躬绞渣蔑分适琳拼坎谢返轰到拽趴毗啊瘫财烃鹿俯连润撂弃凶盯雄稼着捡斑潦哑叠妙绪安虎双失腺飞雁臼唱哎至茶贪玻颊慢畏宗交则味橙摸乾便幽虚诌匆加槽蔚荡授蹄错樊诲狠汇气字施洱焕澎峙协民还烬览权高枚客冠脂僧皮贬脚方央蒋骨剑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一)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二)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三)提供劳务的场所;(四)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五)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第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实际联系,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等。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