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三峡大学共青团评优推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强能力、应用型的大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三峡大学共青团评优推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我校团员青年,35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团员干部;
2、成立半年以上的团支部
3、成立一年以上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4、成立一年以上的大学生社团。
第三条荣誉称号分个人荣誉称号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有: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集体荣誉称号有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优秀校级学生组织、优秀社团。
第四条受到学校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取消当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资格。
第五条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撤消荣誉称号,并视其情节予以处分。
第二章评选条件
第六条优秀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团支部班子健全、有战斗力,成员团结协作。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团组织生活规范,支部工作记录详实。
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风建设、学术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团支部活动有独创性,内容生动活泼,形式多样。
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发展新团员工作,积极开展推优工作。
积极参与大学生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20人,本学年参与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由所在学院团委和志愿者活动指导中心共同审核。
建立团支部正式微博,并收听学院团委和校团委官方微博。
第七条优秀团员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工作作风扎实,注重品德修养,乐于奉献。
(3)组织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
(4)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成绩优良。
(5)积极参与大学生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本学年参与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由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共同审核。
(6)严格遵守三峡大学共青团评优推优“五不准”。
第八条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带头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3)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
(5)积极参与大学生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本学年参与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由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共同审核。
(6)严格遵守三峡大学共青团评优推优“五不准”。
第九条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参加活动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2)活动过程善始善终,工作勤奋扎实,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活动任务,并取得明显的业绩,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3)体现出大学生良好形象,在校内外产生积极的影响。
(4)积极参与大学生公益劳动与志愿者服务活动,本学年参与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证明由所在志愿者服务队、学院团委和志愿者活动指导中心共同审核。
(5)严格遵守三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