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农一师高级中学教师教案检查制度
教案检查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态度和教学水平的指标之一,为强化教师的教学基本功,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保证40分钟的课堂教学效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检查内容
1、教案编写
教案是进行教学活动的具体方案,教案可详可简。
2、教案检查规定
45周岁及以下教师必须手写教案,并应写详案;46周岁及以上教师可使用电子打印教案(必须是自己编撰,严禁网上下载),也可手写简案。毕业班教师应撰写自己的专题教案。杜绝使用旧教案。
3、教案内容要求
(1)根据《课标》和学生实际情况独立设计、编写教案。不能把《教学参考书》和《教案集》里的内容直接抄到教案本上,禁止抄袭他人教案,严禁下载网上的电子教案。教师应积极筹划教师和学生的课堂活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创造性。
(2)教案设计应提前一周。
(3)教案中要体现出不同班级、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特点,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要。
(4)理科教师在编写教案时须对例题、习题、实验有分析,不能简单贴一张片子。语文教师的作文课及作文讲评也要体现在教案上。
(5)每次上完课后要写出授课小结(或教学反思),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教学搭建台阶。
(6)复习课要有计划、必须写出教案,按专题或章节复习时要有重、难点,对典型题要有举例和分析。
(7)教案必须反映出:教学目标(包括思想培养、知识培养和能力培养)和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程序或步骤;教学方法;练习与作业;板书的设计等。同时还应写好学案,对作业与练习必须分层次设计,上课之前备好教学用具(挂图、实验仪器、电教设备等),课后及时写出反思。
检查时间
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每学期开学、期中和期末定期检查,平时随机抽查3~5次。
检查方式
由学校组织教研室及有关人员深入课堂或组织教研室、教务处对收集的教案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程序
1、不定期检查教案:即由学校组织教务处和教研室及有关人员,检查每位任课教师当天当堂课的教案编写情况、上课情况,并随即作出评定,将有关情况登记在《教师教案抽查情况登记表》由教研室存档。
2、定期检查教案: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各教研组长要认真检查每位教师两周教案,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2)平时教研组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自己所负责的学科教师教案,签字并做好记录,与本人及时反馈。
(3)学校领导、教研组长每次听课时要检查授课者的教案,检查是否课案相符,要有签字和反馈意见。
(4)教研室和教务处定期对教师教案进行抽查,备课组长检查教案情况应向教研室和任课教师进行反馈,发现问题及时矫正。教研室除对上述检查情况做出记录外,还应在检查过的教案上签字盖章。
(5)定期检查教案后,要把有关检查情况填入《教师教案检查情况登记表》,然后移送主管教学副校长抽查,教案检查完成后,由教研室加盖“农一师高级中学教案检查”章,最后由本人领回、保管。
五、评定等级
有比较才有鉴别。教研室在检查教案时应对教案编写定出“优、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填入《教师教案检查情况登记表》。优占15%,合格占65%,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占20%,然后从中评选出优秀教案。评优教案应从严掌握,宁缺勿滥,评优的和不合格的须送学校最后审定。
优秀教案应具备:①教案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