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针对我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高发类型,建设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07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整治活动,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依据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等有关法规、规章、标准范,建设部和省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
三、整治范围、重点及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特别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工作重点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详见《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若干指导意见》(附件1);
(二)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详见《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建筑工程预防坍塌的若干指导意见》(附件2)。
通过专项整治,力求实现以下目标:
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各企业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各项措施,使建筑施工高坠、坍塌等伤亡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今年高处坠落及坍塌事故死亡人数比去年下降10%。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不断完善,提高防护水平。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明显提高。逐步建立起预防高空坠落和坍塌事故的长效机制,从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以谭新亚副厅长任组长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成立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或分管安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本地区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五、整治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4月,宣传教育、计划部署阶段。由各地有关部门,根据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内容包括:整治重点、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具体措施等,以文件形式进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同时广泛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高潮。
第二阶段:5-8月,具体实施阶段。结合“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6月份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各企业按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广泛开展自查工作,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专项整治监督检查不力,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发生事故的坚决依法处理。
第三阶段:9-10月,总结、完善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