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环保厅积极推进环境准入制度体系建设
环境准入制度是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第一道防线,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的重要管理制度。近年来,省环保厅积极贯彻环境保护部以环境优化发展的理念和浙江省委“两创”总战略,围绕全省环保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大力规范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权限,依法大力推进规划环评,积极推进环境准入制度体系建设,初步构建了“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和“两评结合”的环境决策咨询制度体系。
一、完善“三位一体”和“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体系
“三位一体”,即以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环评为载体、以项目环评为重点,全面强化空间、总量和项目的环境准入。空间准入方面,重点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全面制定实施市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2008年,我省全面实行市、县(市、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各个区域分为重点、优化、限制和禁止准入区,按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禀赋和环境承载力,提出科学的、合理的空间环境准入要求。这几年,我省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中已经全面开展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的项目不予以审批,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强制性得到不断强化。总量准入方面,以强化规划环评为重点,积极研究制定区域或行业
领域落实污染减排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规划环评制度在严格区域和行业总量准入方面的作用。我省把总量控制的要求逐步融入推进产业园区和各类专项规划的规划环评。2006年以来,先后在电力、交通、旅游等行业和产业带、重点区域和流域开展了40多个规划环评。同时,结合省级以上开发区整治工作,大力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功能区等工业集聚区的区域或规划环评。到今年上半年,全省11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已有101个开发区开展了规划环评或区域环评,%。项目准入方面,通过实行污染物总量替代削减、完善重污染行业环境准入条件、实施区域限批、强化环评审批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强项目环境准入。制定实施“以新带老”、“增产减污”和“区域削减替代”的政策制度,并根据环境功能区达标情况和行业污染强度确定不同的削减替代比例。先后制定了印染、造纸、化学原料药、农药、电镀、生猪养殖、染料、酿造、热电等9个重点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条件。先后对下沙经济开发区、绍兴县印染行业、富阳市造纸行业等实施了“区域限批”措施,有力促进区域环境污染整治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如,绍兴县在限批期间共有45家企业淘汰落后和非法产能908台(套),,否决污染项目23个,对140家印染、化工等企业进行了“三同时”验收。富阳市在限批期间共淘汰关停了357条造纸生产线,削减产能300余万吨,全市造纸企业的集中度达到80%,初步实现了造纸行业结构优化、产品升级、行业转型的目标。
“两评结合”,一是专家评估,即充分发挥专家在环评审批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技术把关作用,不断提高环评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公众全程监督,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强化环评信息公开,健全公众参与评价和问责机制,提升环评审批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验收程序
1、规范环评审批程序。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和《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内部审查程序规定》等文件,明确外部程序和内部流程,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的重要性、敏感程度、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将环评文件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分级会议审查制度。规定A类项目由厅长办公会议审议,B类项目由厅项目审查联席会议审议,C类项目由建设处处务会议审议。同时,明确了各类项目的范围以及审查时间、程序、要求、内容。今年以来,我厅环评审批处室坚持每周召开处务会,不定期召开厅项目审批联席会,集中研究解决项目审批和验收存在的问题,并建立会议纪要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2、提高环评审批效率。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见》,省厅先后配套下发了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效率、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等5个规范性文件。同时,按照扩权强县的要求,
2009年还下发了有关下放环评审批权限的文件,进一步理顺分级分类审批要求,扩大了市、县环保部门的审批权限,简化了手续、提高了效率。
3、完善“三同时”监管制度。根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三同时”监管的措施。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印发了《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全